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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單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和工作人員公告
2021-02-19 21:47:03閱讀()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關于寧波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實施意見》等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市教育局19所直屬學校,1家直屬單位擬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和工作人員共38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此次擬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和工作人員的學校(單位)為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單位),分類類別為公益類,經費預算形式為全額撥款。招聘學校的詳細簡介情況見相關學校網站。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錄用的辦法進行。通過初試、筆試、試講(面試)、技能測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和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等資格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教師資格證書要求:各級各類院校應屆畢業生應聘教師崗位的可先應聘,如被錄用須在錄用起一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此次招聘教師崗位中的中職專業課教師和競賽指導類教師崗位,歷屆畢業生也可先應聘,如被錄用同樣須在錄用起一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其他教師崗位歷屆畢業生報名時均須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具體可見附件1)。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寧波大市范圍內的事業編制教師及民辦學校在職教師需要取得所在學校的同意。
四、招聘學校、崗位、人數、專業、學歷、范圍及資格條件
具體詳見附件1。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2月18日-2021年2月25日進行預報名,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5日正式報名。
(2)網上報名辦法:應聘人員通過寧波教育人事網進行網上報名,(網址:http://rsc.nbedu.net.cn),點擊網站主頁右側浮動圖片進入報名頁面,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完成網上報名。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報名材料壓縮包(報名表和相關證書材料采用掃描件或照片格式,壓縮包以“報考崗位+姓名”命名,郵箱地址可見附件1),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組合招聘的崗位視同一個崗位)。
(3)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表1份(公告附件2,可下載后填寫)、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研究生同時準備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和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相關的所有資料: 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生證和學校就業推薦表(屬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等;歷屆畢業生需按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險交費憑據)、學校出具的從事相關教學工作的證明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獲獎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等。
2、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方式:招聘學校(單位)通過視頻或查閱郵件方式審查報名資格。視頻方式審查報名資格可通過寧波人才市場云招聘平臺(http://xz.nbrc.com.cn)。
(2)資格審查要求:招聘學校(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向審查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3、針對往年報考情況,經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認定以下18個崗位(具體見下表)為緊缺崗位,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時,按實際報名人數參加考試。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
寧波市職教中心學校 | 增材制造競賽指導教師 | 1 |
寧波市職教中心學校 | 計算機(網絡方向)教師 | 1 |
寧波第二技師學院 | 建筑裝飾專業教師 | 1 |
寧波第二技師學院 | 3D數字游戲藝術專業教師 | 1 |
寧波第二技師學院 | 模具實訓教師 | 1 |
寧波市四明職業高級中學 | 計算機專業教師(數媒、軟件方向) | 1 |
寧波特殊教育中心學校 | 特殊教育教師(培智方向) | 1 |
11所直屬學校 | 校醫 | 11 |
報考其他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應聘教師崗位的分初試和復試兩個環節。當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大于6:1時增加初試環節,當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小于等于6:1時直接進入復試。
1、初試
初試采取問答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問題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綜合素養。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初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初試后,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6:1的比例確定進入復試環節人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如有人員放棄,不予遞補)。初試成績和進入復試環節人員名單、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將在寧波市教育考試網公布。
2、復試
教師崗位復試環節采取筆試、試講、技能測試等或相組合的形式,工作人員(非教師)崗位直接采取筆試、面試、技能測試等或相組合的方式,具體形式詳見附件1。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相關學科專業知識、教材教法、教學設計及綜合公共知識等。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者淘汰;各招聘學科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上時,以60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各招聘學科應聘人員平均分數在60分以下時,以學科考生的平均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試講或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筆試成績和進入試講(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教育考試網公布并由招聘學校(單位)電話通知考生具體試講(面試)時間、地點。
(2)試講、面試、技能測試
試講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課堂教學能力、專業知識、綜合知識,其中部分需要技能測試的考察實踐操作技能。試講(含技能測試)、面試(含技能測試)的總分為100分,其中需要技能測試的教師崗位,課堂教學能力和綜合知識考核占60%、操作技能測試占40%,其中需要技能測試的工作人員(非教師)崗位,專業知識占40%、實際操作技能測試占60%。試講(含技能測試)、面試(含技能測試)成績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
考生憑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試講、面試、技能測試。應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的,視作放棄。
3、總成績
總成績采用復試成績。采取筆試+試講(含技能測試)、筆試+面試(含技能測試)的崗位,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40%和試講(含技能測試)、面試(含技能測試)的60%之和,滿分100分。
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人員,按筆試成績排序。組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分別按總成績排序先后選擇聘用學校(寧波市正始中學、寧波市同濟中學的地理教師崗位;寧波市甬江職業高級中學、寧波市職教中心學校的數學教師崗位;11所學校的校醫崗位)
試講(面試)、技能測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于試講(面試)、技能測試結束7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教育考試網或相關學校(單位)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體檢與考察由招聘學校(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教師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工作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以及學習和報考期間表現等情況。體檢與考察不合格者淘汰,體檢環節及以后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不予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寧波市教育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市教育局網站、寧波教育人事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擬聘人員可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或辦理聘用手續。在辦理聘用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應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錄用資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各環節都需按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關防控措施,考生應嚴格遵循相關防控要求,亮綠碼、測體溫、戴口罩并書面提交健康申報表后才能進入考點。
最近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參加考試,須提前向招聘學校提供國內第一入境地簽發的“解除隔離醫學觀察通知書”,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體檢測均呈陰性的證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參加考試,除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考生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試現場組織工作。“健康碼”或“甬行碼”非綠碼或出現可疑癥狀的考生,應在當地疾控機構指導下按規定處置。對連續3次體溫測量超過37.3℃的考生,應聽從工作人員安排迅速轉移到臨時隔離區域,并做好個人防護,專車送至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醫。
疫情防控要求如有變化,按最新疫情防控規定執行。
七、其他事項
(一)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9月30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報考人員為國(境)外留學畢業生的,應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其專業認定以所學主干課程為準。如屆時上述二類人員未取得相應認證書或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
(二)被錄用人員須與招聘學校按事業單位聘用制度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試用期規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年)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錄用人員應在被錄用起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到期未取得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四)寧波市教育局人事處聯系電話:89183385;聯系人:戴老師。寧波教育人事網網址:(http://rsc.nbedu.net.cn)寧波市教育考試院網址:(http://nbeea.nbedu.net.cn)
(五)監督電話:89183287
寧波市教育局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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