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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滁州明光市公開選調教師和教研員公告
2023-07-07 16:32:58閱讀()明光市人民政府根據《關于印發〈明光市中小學教師調配管理辦法〉的通知》(明教人〔2013〕119號)、《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實施辦法》(明教體〔2016〕212號)等文件精神和城區學校編制空缺及實際教學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2023年城區學校從本市農村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60名;市教育科學研究室向全市學校公開選調教研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選調崗位與人數
選調崗位與人數見附件1《2023年明光市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2《2023年明光市教育科學研究室公開選調教研員崗位計劃表》。
三、選調對象與條件
(一)選調對象
1.城區中小學教師選調。編制現在明光市農村中小學,且正式聘用在明光市農村中小學工作滿5學年;從縣域外正式調入明光市農村中小學任教的,縣域外農村任教年限與調入明光市農村任教年限累計須滿5學年;有援疆、援藏和“三區”支教經歷的人員不受農村任教年限限制。
2.市教育科學研究室教研員選調。面向全市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公開選調教研員2名。
(二)選調條件
選調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選調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學歷專業與選調崗位不一致的,須具有與選調崗位一致的轉崗培訓證書或專業相近。專業相近以《滁州市教育體育局 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舉辦中職中小學幼兒園教師任職專業能力提升培訓班的通知〉》(滁教體人函〔2018〕285號)規定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2020-2022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完成2020-2022年度繼續教育培訓學時任務。
公開選調人員崗位表中的“50周歲以下”為“1972年7月18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選調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2020年以來,因違反師德師風等規定,受到通報批評或處分的人員。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選調公告于2023年7月6日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mingguang.gov.cn/)(以下稱網站)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2023年7月18日—7月20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00),報考人員到明光市教育體育局人事與師資股現場報名。地址:明光市龍山路66號。
2.選調教師、教研員報名時提交以下材料:
①選調教師填寫附件5《2023年明光市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選調教研員填寫附件6《2023年明光市教育科學研究室公開選調教研員報名資格審查表》,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報名表須粘貼同底小二寸照片。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學歷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學歷專業與選調崗位不一致的,還須提交與選調崗位一致的轉崗培訓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③編制關系所在學校出具的報考證明(含任教年限、任教學段學科、師德考核、年度考核、繼續教育培訓學時、是否有外地支教經歷等內容,附件3、4為報考證明的統一格式)。報考證明須由經辦人和校長審核確認后簽名并蓋學校公章。
3.報考城區學校選調考試須繳納筆試費45元(收費標準依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定)。
4.報考人員按選調崗位進行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報考教研員選調須不低于3:1),不足開考比例規定的,核減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數。報考人員一經確認報考崗位,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報考被取消選調崗位的人員,可于2023年7月24日上午08:00-12:00,到明光市教育體育局人事與師資股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5.報考城區學校選調的人員,于2023年7月28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明光市教育體育局人事與師資股領取筆試準考證。考試時報考人員須憑筆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
6.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與選調崗位報名條件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選調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選調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筆試
城區教師選調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
1.筆試科目:《教育綜合》
2.筆試內容和分值: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學法、教育政策法律法規等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分值為100分。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目。
3.筆試時間:2023年7月29日上午09:00-11:00。
4.筆試地點:設在明光市內,具體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網公布。本人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可申請查分,登記查分時間和地點于筆試成績公布后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網通知。
為確保選調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需達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予選調。
(四)專業測試
教研員選調考試采取專業測試方式進行。
1.專業測試工作的組織。專業測試工作由明光市教育體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專業測試工作嚴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的保密和紀律要求組織實施。
2.專業測試人員的范圍。根據報考的崗位,報考人數與崗位選調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開考比例規定的,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數。
3.專業測試的形式和程序。專業測試采取說課和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養、邏輯思維、教育教學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和儀表舉止等,專業測試分值為100分,具體辦法在專業測試通知中公布。參加專業測試的順序以當日現場抽簽順序確定。
為確保新進人員專業素質,專業測試設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專業測試成績需達到60分;低于專業測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數少于或等于崗位選調計劃數的,考生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或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五)加分
1.城區教師選調加分。由教育主管部門選派,完成滁州市和明光市下達的援疆、援藏或“三區”支教任務,經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支教人員給予加分。其中,到新疆或西藏支教的加10分,到“三區”支教的加2分(回原籍支教的除外),不累計加分。
2.報考教研員選調加分。獲得滁州市級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壇新星稱號的,依次加1分、2分、2分;獲得省級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壇新星稱號的,依次加3分、6分、6分;
獲省特級教師稱號的,加8分。其他稱號不予認可,只計最高分一次,不累計加分。
(六)選調考試成績計算
1.城區教師選調成績合成。報考人員總成績為筆試成績+加分。報考人員總成績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公布。
2.教研員選調成績合成。報考教研員選調考生總成績為專業測試+加分。考生考試總成績在專業測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公布。
(七)考察
報考城區教師選調和教研員選調的考生總成績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網公示后,按選調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
1.報考城區教師選調。總成績相同者依次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若再相同,依次以學歷(最高學歷)高者、職稱高者、教齡長者優先。
2.報考教研員選調。總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高者優先。若考生各成績均相同,則依次以學歷(最高學歷)高者、職稱高者、教齡長者優先;若再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考察入圍人員名單在網站公示。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全面了解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進一步進行資格審核。考察工作根據擬選調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考察遞補不超過兩次。
(八)公示及選崗
將考察合格的人員名單在網站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報考城區學校選調的擬選調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崗位。
總成績相同者依次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若再相同,依次以學歷(最高學歷)高者、職稱高者、教齡長者優先。選崗時間、地點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網通知。
(九)調動
選崗后,由明光市教育體育局按照相關程序辦理調動、編制調整報批等相關手續。被選調人員需在選調單位空缺崗位內重新辦理專業技術崗位聘任手續,若沒有相應空缺崗位的,應低聘至下一崗位等級。進入調動程序后,不得放棄選調。
五、組織領導和監督
(一)本次教師選調工作由明光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設的辦公室負責選調工作日常事務,辦公室設在明光市教育體育局。
(二)公開選調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如發現違法違紀和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報考人選調資格,以后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明光市教師選調考試,并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咨詢電話:0550-8153630(明光市教育體育局人事與師資股)
監督電話: 0550-8158442(明光市教育體育局政策法規股)
0550-8033806(明光市紀委監委駐市教體局紀檢監察組)
明光市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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