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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慶太湖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2022-04-07 20:42:41閱讀()太湖縣人民政府為滿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文件精神,經太湖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會議決定,太湖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為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聘2名編制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及招聘崗位信息在太湖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thx.gov.cn/)、太湖縣人事考試培訓網(http://aqthzyjs.ahkjwx.com/)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具體招聘崗位報考條件等詳見附件《太湖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專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熱愛衛生健康事業,有吃苦耐勞和敢于奉獻精神;
(三)具有流行病學調查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或技能及其他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信息表中的“35周歲及以下”為“1986年4月16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和省市縣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在太湖縣疾控中心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實施,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1.報名時間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的統一時間為2022年4月16日上午8時至4月20日下午17時(周末正常報名審核),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流程
(1)登錄報名
登錄太湖縣人事考試培訓網,點擊右側“考試報名”進行報名。
點擊“填寫報名表”,閱讀“報名須知”和《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并簽署“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2)資格初審
報名時由太湖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網上初審。
報考人員報名后,4月21日12∶00前可隨時登錄太湖縣人事考試培訓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4月22日17∶00前登錄太湖縣人事考試培訓網繳納筆試費用和進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報考人員須提前辦理網上支付筆試統考費用的支付工具(支持微信、支付寶支付)。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考生于2022年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龍山路200號,聯系電話0556-4188332),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審核確認手續。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低保證復印件)并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22年4月30日(星期六)9:00-11:00。
2.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可于2022年4月28日8:00至4月30日9:00登錄太湖縣人事考試培訓網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統一筆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3.筆試科目、內容及分值:
筆試科目滿分為100分,主要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及預防醫學相關專業知識。
4.最低分數線: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含加分)達到50分及以上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面試環節(遞補人員按此要求執行)。
5.加分說明:報考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22年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攜帶相關材料到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龍山路200號,聯系電話0556-4188332)申報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 原件及復印件。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縣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筆試成績增加2分。
(三)資格復審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資格復審工作由太湖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進行。按照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照3∶1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兩名及以上考生筆試成績(含加分)相同的,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招聘所需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招聘信息,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面試前依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考生誠信承諾書、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3張等。其中:
(1)全日制2022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2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2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香港、澳門大學學歷須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
以上材料均需復印件。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即確定為面試對象。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方式、內容:
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協調溝通能力、業務能力等綜合素質。
3.面試分值:面試成績滿分分值均為100分。實際進入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4.面試費用:進入面試的考生按規定繳納面試費用80元/人。
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面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五)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依筆試成績(含加分)的60%與面試成績的40%合成確定。上述成績計算時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有效招聘崗位計劃數,依照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出現合成總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含加分)高者優先;筆試成績(含加分)相同的,以高學歷者優先;筆試成績(含加分)和學歷均相同的,以取得崗位相應專業技術職稱高者優先。如以上原則仍不能區分,加試予以確定。加試相關事宜另行通知(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定執行)。
(六)體檢、考察
1.體檢。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及復檢費用考生自理。
2. 考察。考察工作由縣衛健委、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七)公示、聘用
1、對考察、體檢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太湖縣政府網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證書等材料原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證書等材料原件)。
2、擬聘用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7天內到用人單位報到,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3、因應聘人員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擬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報到等情形而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可按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依據應聘者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成績相同時,按前述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的辦法處理)。
4、最低服務年限:受聘人員在太湖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五、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由太湖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公開招聘有關考務、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太湖縣人民政府網和太湖縣人事考試培訓網查詢。
(二)此次招聘工作在縣人社局指導監督下,由縣衛健委組織實施,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報考人員須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造成無法聯系到本人的,責任自負。
(四)本次統一組織的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監督舉報電話:太湖縣紀委監委駐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 0556-4169576。
咨詢電話: 太湖縣衛健委人事股:0556-4162329;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太湖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4月7日
附件1:太湖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考生誠信承諾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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