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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蕪湖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2021-05-26 21:10:42閱讀()蕪湖人才網因工作需要,經市委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市衛生健康委審核備案,我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編制類型 | 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代碼 | 年齡(周歲) | 學歷 | 專業 |
---|---|---|---|---|---|---|
編外聘用 | 1 | 消毒員 | 2021001 | 35周歲及以下 | 大專及以上 | 護理專業 |
編外聘用 | 1 | 業務管理崗 | 2021002 | 35周歲及以下 | 大專及以上 | 公共衛生管理專業 |
招聘公告、現場報名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取消或核減崗位計劃數、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成績、合成考試最終成績、體檢、考察、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各環節信息均會發布在均會發布在蕪湖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官網(http://www.wuhucdc.cn/),招聘公告將同時發布在蕪湖市人才網(http://218.22.70.154:9001/web/)。
二、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5周歲及以下”為“1985年6月以后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步驟
(一)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同時進行的方式。考生在蕪湖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官網招聘公告下載并填寫《2021年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1)。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統一報名及資格審核時間為2021年6月7日至6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補報。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蕪湖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九華中路178號)12樓組織人事科。
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蕪湖市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來自中高風險地區或接觸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均需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應提供報名材料(紙質版)清單如下:
1.考生本人當日“安康碼”(“綠碼”)截圖;
2.《2021年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1);
3.本人簽署后的“誠信承諾書”(附件2)、“招聘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附件3)和“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4);
4.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
5.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4張;
屬全日制2021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1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所提供的證書(件)均須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經市衛健委同意的緊缺崗位,可降低比例開考。取消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于6月15日下午17:00后在中心官網公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6月16日17:00前至蕪湖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人事科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試
招聘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考生須全程佩戴口罩。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考試科目為《專業知識測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運用應聘崗位要求的相關專業技術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報考崗位專業不同,專業知識測試內容有所區別,滿分為100分。
準考證領取時間:2021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領取地點:蕪湖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十二樓組織人事科。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蕪湖市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來自中高風險地區或接觸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均需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統一筆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筆試時間:6月28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見考生準考證。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統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50分。《專業知識測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合格線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面試。
2.面試
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于考試結束后6月29日下午17:00后在中心官網進行公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計劃數的3:1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筆試人員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面試入圍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
面試確認時間:2021年6月30日14:30-16:30(逾期視為放棄),確認地點:蕪湖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十二樓組織人事科。確認后領取面試通知單,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單。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內容考察考生綜合素質、業務素質等。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日參加同一考官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數,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如該考生所在面試考場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則提前設定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60分。對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
(三)成績合成
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確定。成績合成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計算時分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最終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科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另行公布。
(四)體檢及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1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組織實施,招聘單位紀檢監察工作人員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經市衛健委審核,在蕪湖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官網進行公示,按規定公示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履行審批聘用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聘用事業單位編外人員一律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實行試用期制,辦理社會保險。
(六)工資待遇
聘用編外人員一律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辦理社會保險。每月工資按蕪湖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編外人員工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待遇標準給付。
本公告由蕪湖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面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咨詢電話:0553-3856487(蕪湖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人事科)
監督電話:0553-3846213(蕪湖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監察室)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2.誠信承諾書
蕪湖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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