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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那曲市鄉村振興、村(居)科技專干、 醫務、農業農村工作專員和鄉村人員招聘公告
2024-11-20 17:40:04閱讀()西藏發布2024年那曲市鄉村振興專干、村(居)科技專干、 醫務人員、農業農村工作專員和鄉村幼教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那曲市2024年招聘鄉村振興專干、村(居)科技專干、 醫務人員、農業農村工作專員和鄉村幼教人員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將那曲市2024年招聘鄉村振興專干、村(居)科技專干、 醫務人員、農業農村工作專員和鄉村幼教人員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按照“屬地優先、就近安排”原則,主要面向2024年全日制應屆那曲籍高校畢業生招聘,部分崗位面向2021年—2023年全日制那曲籍高校畢業生招聘。
二、招聘崗位類別及名額
此次計劃招聘400人,其中:鄉村振興專干26人、村(居)科技專干292人、村(居)醫務人員34人、農業農村工作專員22人、鄉村幼教人員26人。聘期3年(含試用期3個月),屬于政府購買崗位外聘人員,不屬于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三、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素質高,思想品德好,身體健康,熱愛報考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2.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資格條件,具有較高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技能,服從招聘單位管理及工作安排。
3.各招聘崗位具體報考要求和專業限制詳見附件。
4.具有招聘職位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政治立場動搖、理想信念缺失的。
2.在反對分裂、揭批十四世達賴、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等重大政治原則問題上態度曖昧、與黨和人民離心離德、同情支持達賴集團、參與分裂破壞活動的。
3.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4.在職鄉村振興專干等“五類人員”及單方面解除合同或因個人原因被解除合同的“五類人員”。
5其他不適合崗位要求情形的。
(三)招聘注意事項
1.本次報考采取線上報名,實行誠信報考,招聘全流程如發現虛假信息報考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并視情況進行相應處理。
2.報考人員需按照各類崗位要求的畢業時間、學歷、專業等限制條件進行報考。
3.每名考生只能報考1個招聘崗位。
4.招聘崗位等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
本次通過“那曲市人社快辦平臺”線上報名(http://rskbpt.nqrsj.gov.cn/login)。考生進入平臺頁面,操作步驟:①右下角點擊“立即注冊”(注冊賬號必須為本人手機號)。②注冊完畢后點擊“招聘報名登錄”入口登錄。③點擊考試管理平臺進行考試報名。④選擇“那曲市2024年鄉村振興專干、村(居)科技專干、 醫務人員、農業農村工作專員和鄉村幼教人員招聘考試”進行最終信息填報并提交報名。建議考生使用電腦端瀏覽器報名,如考生在報名時遇到崗位相關問題,可撥打報考崗位相應的行業主管部門電話咨詢,如遇到系統登錄問題可撥打市人社局電話咨詢。
(二)行業部門咨詢電話(請于工作日10:00—13:00、15:30—18:30咨詢)
(1)鄉村振興專干崗位報名咨詢電話
咨詢地點:市委組織部
咨詢電話:0896-3821117
(2)村(居)科技專干崗位報名咨詢電話
咨詢地點:市科學技術局
咨詢電話:0896-3338651、13989969006
(3)村(居)農業農村工作專員崗位報名咨詢電話
咨詢地點:市農業農村局
咨詢電話:18569716523
(4)村(居)醫務人員崗位報名咨詢電話
咨詢地點:市衛生健康委
咨詢電話:18184960826、13659538299
(5)鄉村幼教人員崗位報名咨詢電話
咨詢地點:市教育局
咨詢電話:0896-3822278
(6)系統登錄問題咨詢電話
咨詢地點:市人社局
咨詢電話:0896-3721016
(三)報名及審核時間
考生報名時間:11月18日10:00—11月22日18:30
行業部門審核時間:11月18日10:00—11月24日18:30
(四)報名須知
1.考生在報名時須誠信報考,如實填報有關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不誠信報考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2.考生須根據崗位要求和自身情況認真嚴肅選擇報考崗位,一經上報不得更改。
3.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因考生個人原因出現的報名問題,后果自負。
(五)考試科目與時間
考試時間:2024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
考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按照類別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鄉村振興專干、村(居)科技專干、農業農村專員),醫療衛生類(E類)(醫務人員),教育類(D類)(鄉村幼教人員)。
(六)聘用標準
1.原則上按照各崗位報考筆試成績最高分數作為聘用對象,同時會根據考試情況劃定各行業部門報考崗位聘用最低分數線,低于相應最低分數線的不予聘用。
2.同一崗位聘用分數最高者,分數相同的依次優先考慮應屆高校畢業生、中共黨員、屬地戶籍等條件。
五、政審與體檢
擬聘人員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對考生及其家庭主要成員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政審合格的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六、聘用待遇
根據《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等7家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2020年招聘村(居)科技專干、醫務人員、農業農村工作專員和鄉村幼教人員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藏人社發〔2020〕78號)和《關于印發〈關于從高校畢業生中招聘村(居)科技專干參與農牧區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藏人社發〔2021〕48號)、《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 西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高校畢業生鄉村振興(社區工作)專干職務等級工資標準〉的通知》(藏組發〔2019〕214號)、《關于印發〈關于對鄉村振興專干、大學生村(居) 科技專干、農業農村工作專員、大學生村(居)醫務人員四類人員實行統一管理的意見〉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具體聘用待遇為:
(一)薪酬待遇。由職務等級工資和績效考核獎勵兩部分組成,實行動態增長機制。
1.職務等級工資。三類區3500元/月,四類區4000元/月;本科生、研究生分別高定一檔、二檔(檔差不低于100元/月);獲得社會工作者、經濟工作者等初級、中級、高級職稱的,分別高定一檔、二檔、三檔;工作每滿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齡工資,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等次的,晉升一檔工資;升任村(居)“兩委”班子成員、副書記(副主任)、書記(主任)的,晉升相應職務等級工資。
2.績效考核獎勵。按照年度基本工資的40%設置,根據年度考核情況發放,優秀等次的發放100%,稱職等次的發放85%,基本稱職等次的發放50%,不稱職等次的不予發放。
(二)通訊補助。100元/月。
(三)社會保障。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四)休假待遇。每年享受30天的帶薪休假(不含路途時間),根據本人及配偶籍貫所在地,市內、跨市、跨省區分別給予休假路費補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五)婚假待遇。結婚的給予15天婚假(包含路途時間)。
(六)產假及陪產假待遇。生育子女的,應出具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女方每胎享受1年產假,產假期滿當年不再享受休假。試用期內休產假的,產假期滿后試用期順延。產假期間只發放職務等級工資、不發放當年績效考核獎勵、通訊補助。配偶享受30天護理假(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內,包含路途時間)。
(七)其他待遇。
1.試用期滿后,給予一次性安家補助5000元,到三、四類區或邊境地區村(居)工作的給予一次性安家補助6000元。
2.在邊境地區村(居)工作滿1年的,與當地邊民享受同等邊民補助。
3.在村(居)連續工作滿3年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的,將村(居)工作經歷作為職稱評審條件,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審。
4.在村(居)連續工作滿3年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的,參照《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若干意見》有關政策規定實行學費資助。
5. 根據村(居)組織安排,創辦集體經濟的,可享受集體經濟組織給予的一定補助。
以上政策,隨自治區和那曲市政策調整而調整。
七、人員管理
(一)崗位管理
由市、縣區委組織部、人社局牽頭,實行統一管理,市縣兩級業務主管單位加強業務指導,確保發揮作用,鄉鎮黨委具體負責,村黨組織負責日常管理。
(二)崗位職責
1.鄉村振興專干。協助村“兩委”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做好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社會穩定、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推動鄉村振興、建強基層組織、為民辦事服務等方面工作,抓好穩定、發展、生態、強邊四件大事。主要參與農村治理工作,專項負責村干部、農牧民黨員和群眾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
2.村(居)科技專干。負責種植養殖技術、農機技術、農產品質量檢測、農作物病蟲害防治等相關工作;普及農牧業適用技術,示范推廣新品種、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提高農牧民科學文化素質和技術技能。
3.村(居)醫務人員。綜合提供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等服務,承擔政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委托的衛生健康管理職能。
4.農業農村工作專員。負責轄區內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工作;負責牲畜家禽飼料配制、繁殖技術、疫病診斷、防控治療等農牧業各項工作。
5.鄉村幼教人員。從事學前教育教學工作。
(三)解聘
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停止發放薪酬待遇和各項補助,并追繳發放的安家補助、當年的休假路費補助。
1.辭職或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符合聘用條件的被聘用人員。
3.嚴重違反有關管理制度的。
4.失職瀆職、徇私舞弊,造成嚴重后果的。
5.擅自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
6.年度考核被評定為不稱職等次或連續2年被評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
7.受到開除黨籍、團籍、勸退、除名處理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應當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出現前款規定情形的,聘用期滿后優先考慮續聘。
未盡事宜,由5家招聘單位和市人社局共同負責解釋。
附件:那曲市2024年招聘鄉村振興專干、村(居)科技專干、醫務人員、農業農村工作專員和鄉村幼教人員崗位表
中共那曲市委組織部
那曲市教育局
那曲市科學技術局
那曲市農業農村局
那曲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那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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