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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運城平陸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組公告(第1號)
2022-09-06 16:30:38閱讀()平陸縣人民政府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消除事故隱患,切實強化我縣應急管理綜合執法能力建設,根據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為我縣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公開招聘4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自愿報名,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單位和崗位
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平陸縣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
(一)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應聘人員應具有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年齡符合崗位的要求,報考人員年齡一律按周歲計算,以公告發布時間為準,30周歲及以下為1991年9月5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為1986年9月5日以后出生。
5.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
6.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符合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得報名。
2.試用期(見習期)內的公務員(參公)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非應屆畢業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名。
4.報考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或試用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予聘用。
5.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6.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不得報名。
7.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參加過邪教組織或非法宗教的,不得報考。
9.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
以上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公告發布之日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發布公開招聘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及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一)發布公開招聘公告
在平陸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inglu.gov.cn)、山西省人社廳公開招聘專欄、平陸人社微信公眾號發布公開招聘公告。公開招聘公告內容包括:招聘單位的名稱、崗位、人數、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報名時間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公告期為7個工作日。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統一安排,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1、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方式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時間: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1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地點:平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技能培訓中心(平陸縣茅津路11號)
2、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一經報名,不得變更,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報考崗位要求為具體專業的,只能以該專業報考。報考崗位要求為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研究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應屬同一專業(類)。專業要求參照教育部門專業目錄執行。
崗位要求專業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所學專業為對應專業的可報考該崗位。
(2)報名人員報名時應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①需打印填寫《平陸縣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并簽字確認;
②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紅底照片3張;
③《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報告》,下載并打印紙質版;
④學生檔案原件或在各級畢業生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及畢業院校存放檔案的存檔證明;
⑤報考限制戶籍崗位的人員必須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報考限制生源地崗位的人員身份證不能證明的,另需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生源地證明;
⑥屬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的材料。
3、開考比例
根據有關規定,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一般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之比不達3:1時,將相應核減或取消的招聘崗位可調整到其他崗位。招聘名額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則取消該崗位。
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已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崗位。
4、領取準考證
報名結束后,領取準考證及筆試的時間、地點在平陸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請考生隨時關注,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采取百分制。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用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小數點后的兩位小數)。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按加試成績排列。擬聘用人員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綜合成績為60分,總成績不達60分者取消進入體檢環節資格。
1、筆試
①筆試的命題和閱卷工作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承擔。
②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公共職業能力測試》,測試內容為法律常識、人文科學、政治理論與時事政治、事業單位概述、職業道德、安全生產、公文寫作與處理、資料分析等,分值為100分。
③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實行單人單桌,一堂考完。
④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將在平陸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2、資格復審
筆試考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名額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若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則一同進入資格復審,不足3倍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統一安排,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本人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復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3、面試
①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全程錄音錄像。
②重點測評應聘者綜合分析問題的能力、求職動機、人際交往能力、應變能力、舉止儀表、解決問題、語言表達能力等。
③面試考官為7人,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資質的人員承擔。面試成績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④如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名額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體檢。
⑤面試結束后,考試綜合成績經平陸縣公開招聘領導組審定后向社會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體檢和考察對象按照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
1、體檢
體檢工作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招聘崗位根據有關規定對應聘者體質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崗位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負擔。
2、考察
考察工作在縣招聘領導組的領導下,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會同相關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考察可采取調檔審查、實地了解等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審核。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習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用人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疾旖Y果存入應聘者人事檔案。
(五)公示
招聘部門和招聘單位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平陸縣公開招聘領導組審核。經審核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平陸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報請縣委、縣政府同意后辦理人事入編等相關手續。
2、用人單位在收到人事入編等相關手續30日內與新招聘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后服務年限不得低于5年。
3、擬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
4、試用期滿,擬聘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核并出具鑒定意見,經主管部門同意,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在本次招聘的所有環節中,無論何種原因形成的空缺名額,一律不予遞補。
五、招聘紀律
1、招聘工作要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不得簡化或合并有關程序。工作中要嚴肅工作紀律,主動接受監督,嚴禁有關單位和公開招聘的組織者以任何形式謀取私利,搞不正之風。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予以嚴肅處理。
2、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從事招聘的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3、應考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如實提交有關證件和材料,對弄虛作假、違規作弊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1、報考人員應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守考試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配合當地考試機構及相關部門做好考試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自身健康監測,加強個人防護,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2、報考人員到達現場后,應全程服從管理,報名時保持1米以上距離,避免近距離接觸交流。完成報名后,按要求迅速有序離場,嚴禁聚集和逗留。
3、考生應提前3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給接受防疫檢查。進入指定地點,須嚴格執行測溫、掃驗碼(場所碼、健康碼、行程碼)、查證(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戴口罩(考生自備)等疫情防控“四要素”。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進入指定地點參加報名、資格復審和考試、體檢等:
(1)現場檢查發現有體溫異常(≥37.3℃)或出現持續咳嗽、乏力、嗅覺減退等癥狀的,經現場醫務人員研判,不能排除傳染病風險的;
(2)山西健康碼非綠碼的;
(3)不能提供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4)不按規定要求佩戴口罩的。
4、凡違反山西省常態化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隱瞞或謊報發熱史、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承擔相關責任。
5、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筆試、面試前疫情防控部門有其他防控要求的另行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平陸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自覺遵守相關要求。
七、其他
1、近三年已進入我縣事業單位考察及其以后環節放棄的以及接到聘用通知后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的人員,不得報考。
2、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資格。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咨詢電話:0359-8801081
監督電話:0359-3660158(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五紀檢監察組)
本實施方案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發布之日起實施。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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