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書改變生活,精品有聲讀物,免費領取 領取
- 2023年合肥高新區管委會招聘筆試題庫下載
- 《申論考前必背手冊》完整版下載
- 全國各省市地區輔警招聘面試題庫下載
- 2023年上海公檢法院及出入境輔助崗位招聘筆試題庫下載
2024年包頭市第四醫院編外人員納入控制數管理招聘公告
2024-05-11 16:54:19閱讀()包頭市第四醫院一、招聘計劃
按照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面向我院編外人員計劃招聘控制數人員100名,崗位招聘表詳見附件。
二、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4.現在為我院非在編在崗人員,招聘人員標準計算時間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市委編辦備案時間),學歷、職稱、在我院工作年限標準計算時間截止至2023年11月1日。
5.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年齡原則上為50周歲以下,即1973年11月1日(不含)之后出生。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專業技術招聘人員學歷職稱條件:
1.主體專業技術人員中滿足以下條件的可通過招聘納入控制數管理。
主體專業技術人員為醫師、護理人員、醫技人員,具體條件如下:
具有中級職稱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初級職稱的我院非在編人員。
2.輔助類專業技術人員條件
輔助類專業技術人員中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可通過招聘納入控制數管理。
(1)具有中級(包含)以上職稱及大學本科學歷的我院非在編人員。
(2)具有病案信息技術師(包含)以上職稱及全日制本科學歷的我院非在編人員。
(3)具有初級職稱及大學本科學歷且在我院工作滿8年的非在編人員。
(三)行政管理招聘人員學歷職稱條件:
行政管理人員中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可通過招聘納入控制數管理。
1.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并在我院工作10年及以上的非在編人員。
2.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并在我院工作7年及以上的非在編人員。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招聘: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在我院工作5年內,發生醫療事故,或被科室上交到人事科的人員。
6.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流程
(一)報名
1.在包頭市第四醫院網站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發布時間為期5個工作日。
2.應聘者填寫《包頭市第四醫院編外人員納入控制數管理應聘表》。
報名時間:待定
資格初審截止時間:待定
3.每位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將報名材料交到包頭市第四醫院人事科。報名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報名與參加面試時所用證件必須一致。
4.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專科及以上的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必須嚴格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須完整填寫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所從事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學習、工作經歷填寫不全的,將不予審查通過。
5.應聘人員須對提供的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納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6.應聘人員要對照個人情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崗位招聘條件,避免造成應聘失敗。
(二)資格審查
由包頭市第四醫院負責,具體審核內容參照公開招聘考察程序。資格審查通過后將進行電話通知,通過后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
(三)筆試與面試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公司進行。
1.筆試、面試前五天在包頭市第四醫院網站公布考試時間、地點以及需要攜帶的身份證等有關證件要求。
2.筆試及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知識、綜合素質、綜合能力。筆試及面試開考比例為1:2。
3.參加考試的應聘人員,按筆試占總成績的40%,面試占總成績的60%的比例加權計算總成績,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四舍五入)。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最后一名應聘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的高低排序,筆試成績高低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員。
4.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對實際參加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招聘人數的,該崗位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所有考生的面試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四)體檢
1.體檢由醫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
2.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1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進行。
3.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從參加該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體檢工作結束后等額確定擬聘用人選。
4.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需要回避關系的,體檢醫生應進行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體檢醫生和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5.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醫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人員組成考察組到考察對象居住街道、所在支部和科室進行考察,全面考察應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注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質、履職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情況,對其綜合素質是否適合應聘作出評估。考察階段因個人原因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體檢與考察情況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包頭市第四醫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用人單位審核后分別報包頭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共包頭市委員會組織部、中共包頭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審批通過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四、其他
(一)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制度。整個招考聘用工作期間,由紀檢負責全程監督。
(二)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將在包頭市第四醫院官網公布。
(三)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人事科:0472-3103417
紀委辦公室:0472-3103473
掃一掃,手機繼續看
部分數據為彩果考試網(www.jcz9c.cn)收集整理,轉載或復制請注明出處!-彩果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