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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鹽城濱海縣第一批校園招聘教師公告
2020-12-06 21:32:38閱讀()濱海縣人民政府為加大優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師隊伍素質,根據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關精神,結合濱海教育實際,現就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及計劃
招聘的范圍對象是:尚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應屆畢業研究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不含獨立學院)。
2021年濱海縣教育系統第一批校園招聘計劃347名,在安徽師范大學、淮北師范大學、安慶師范大學、曲阜師范大學設點,并面向上述四所學校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實施招聘。具體崗位計劃及條件見《濱海縣2021年第一批校園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和《濱海縣2021年第一批校園招聘教師職位表》(附件2)。
二、招聘資格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持有已參加教師資格認定的證明,或提交個人承諾書,承諾在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解聘。
5.志愿在濱海縣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3年。
6.身心健康,能適應相應教師崗位工作要求。
7.應屆畢業生,指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2021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2019年和2020年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符合上述條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實工作或學習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且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或社會人員報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應聘時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其他情形按社會人員報名。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濱海縣政府網(www.binhai.gov.cn)和相關高校發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濱海縣人社局、教育局及相關招聘學校2021年第一批校園招聘赴安徽師范大學、淮北師范大學、安慶師范大學、曲阜師范大學并面向上述四所學校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實施招聘,各考點具體報名時間、地點及聯系人安排見附件3。
考生現場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報名表1份(見附件4);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者須提供認定機構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參加相應教師資格認定的證明,或個人在被聘用的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解聘的承諾書。
(4)2019屆和2020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原件;2021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原件。
(5)師范類證明,報考本科崗位的考生須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所學專業師范類證明,但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在線驗證報告、就業推薦表、或個人在校學習成績單等材料之一所學專業注明“師范”字樣的,則不需要再提供師范類證明。
(6)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所有報名考生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應聘。
上述報名表、相關證明及證書復印材料一律用A4紙。
所有報名者免收考試費用。
(三)資格審查
1.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濱海縣教育局負責資格審核工作。研究生崗位設1:2開考比例,本科生崗位設1:3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招聘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研究生直接參加面試。本科生參加筆試和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2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數不足的,按實際人數入圍。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筆試內容為報考學科專業知識,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面試形式為答辯,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育教學水平、心理素質、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能力、儀表舉止、愛好特長等綜合素質。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
五、聘用
(一)選崗和簽約。研究生崗位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簽訂《就業協議書》和《畢業生就業補充協議書》。選崗結束后所有崗位不再遞補。
本科生崗位根據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如出現末位成績相同的,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并簽訂《就業協議書》和《畢業生就業補充協議書》。
(二)體檢和考察。所有簽約人員均須參加體檢和考察。體檢、考察分別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江蘇省考錄公務員考察要求執行,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體檢和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資格自然取消,簽訂協議失效。
(三)公示。在濱海縣政府網(www.binhai.gov.cn)對體檢和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公示。
(四)聘用。公示無異議人員,按照人事管理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的個人檔案寄送至濱海縣教育局檔案室(地址:江蘇省濱海縣中市北路199號,郵編:224500。
被聘用人員均列入濱海縣中小學(幼兒園)事業編制,經費來源為財政全額撥款。試用期滿考核或崗前培訓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根據教育事業發展需要,被聘用人員在濱海縣從教期間須服從區域內學段間調劑。
被聘用人員須在濱海縣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三年,服務期內不辦理調出濱海教育系統手續,簽訂協議后放棄聘用或在服務期內申請辦理辭職者,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五、回避與監督
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第七章第36條規定實行回避。
濱海縣紀委監委第九派駐紀檢組負責對招聘教師工作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15~80866009。
六、招聘工作咨詢
未盡事宜,由濱海縣人社局、濱海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招聘教師工作咨詢電話:濱海縣教育局0515~84222407,濱海縣人社局0515~89196060,聯系人:周老師。
附件1-1:濱海縣2021年第一批校園招聘教師計劃(研究生).xls
附件1-2:濱海縣2021年第一批校園招聘教師計劃(本科生).xls
附件3:濱海縣2021年第一批校園招聘教師考點安排表.xlsx
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濱海縣教育局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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