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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徐州豐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2022-06-18 14:31:16閱讀()安慶師范大學為促進豐縣教育事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優化人員結構,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和《關于開展全省鄉村教師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教師29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豐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xz.gov.cn)、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http://218.3.233.8:8181/Default)和微信公眾號“豐縣教育發布”發布,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招聘人數、招聘對象、資格條件等詳見《2022年豐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一)應聘人員另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年齡條件
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之間出生)。
2. 學歷學位條件
各崗位具體要求詳見《崗位表》。國(境)外學歷學位應聘人員,須提供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3. 教師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須取得與崗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江蘇省豐縣中等專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崗位要求詳見《崗位表》。2022年畢業生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2022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21號)文件精神,對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受到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可先參加我縣教師公開招聘。參加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公開招聘被聘用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的,在訂立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 應聘人員須具備《崗位表》所要求的其他條件。其中“專業要求 ”按《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并審核。
資格條件中的“2022年畢業生”,指在2022年畢業并已取得《崗位表》中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2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生崗位。此類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時,應實事求是填寫,若確實未落實工作崗位,須在簡歷欄注明“無工作經歷”,否則視為已落實工作單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生崗位。
5. 本次招聘不限戶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2年畢業生;
2.《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5.有《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或上級政策要求不得從事教師職業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登錄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http://218.3.233.8:8181/Default),點擊“2022年豐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入口”進入報名頁面,按照網站提示完成網絡報名。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2年6月24日-6月28日08:00-21:00
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6月24日-6月29日09:00-17:00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2年6月24日-6月30日9:00-17:00
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2年6月24日-7月1日 9:00-17:00
繳費時間:2022年6月24日-7月2日 8:00-22:00
(二)報名注意事項
1. 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35×45毫米,大于30k且不超過200k,像素≥300×215,清晰可辨)。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考,應按招聘崗位要求和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豐縣教育局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國家、省另有規定,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 豐縣教育局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內,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筆試報名費用100元,繳費完成即報名成功,未按期繳費視為自動放棄。
3. 網上報名和參加考試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截止前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對應聘人員網上作出資格初審不合格決定時,告知應聘人員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向豐縣教育局陳述申辯。
4. 報名結束后,報名成功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緊缺、急需崗位,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招聘崗位的通知,將在公告發布網址上進行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已繳費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22年7月4日15:00—17:00。
5. 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進行報名確認、上傳照片、繳納筆試費用等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應聘人員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
(三)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可在2022年7月14日9:00至7月15日12:00期間自行到原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2022年畢業的豐縣籍鄉村定向師范生只進行筆試),由豐縣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實施。
1. 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學科專業知識,總分100分。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筆試時間:7月16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將及時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和微信公眾號“豐縣教育發布”上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
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低風險地區或無本土聚集性疫情縣(市)區人員正常流動;入境人員和密切接觸者落實“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隔離”健康管理措施;國內中高風險區落實“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檢測”管理措施;次密接落實“7天集中隔離或7天居家隔離”健康管理措施。
考試當天入場時,考生應準備好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出示“蘇康碼”“行程卡”,提供本人48小時內(以采樣時間為準)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配合檢測體溫。考試期間,考生應服從防疫管理,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N95口罩,除身份核驗環節外應全程規范佩戴,做好個人防護。相關防控要求將根據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勢及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及時調整。請廣大應聘人員及時關注相關公告,并對我縣疫情防控有關措施和要求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應聘人員可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2. 資格復審
筆試閱卷結束后,劃定筆試合格線,并從應聘各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和微信公眾號“豐縣教育發布”上公布。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相關要求等另行發布。
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須應聘人員本人到場,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1)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打印,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
2022年畢業生可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須就讀院校蓋章)的原件、復印件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但須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中國教育考試網上打印,網址為:http://ntce.neea.edu.cn)的應聘人員,應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
2022年畢業生應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
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受到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的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
(4)《同意報考證明》;
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和所就讀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擇業期內未就業承諾書》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020年和2021年畢業生如果按2022年畢業生身份報名,需提供《擇業期內未就業承諾書》和所在院校出具并蓋章確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若為網簽協議,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空白協議證明)。
(6)其他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復印件需單獨按序裝訂。
資格復審合格者繳納面試費100元,當場領取《面試通知單》。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復審為不合格。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并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次性遞補面試人選。
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發布。
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1日內向豐縣教育局陳述申辯。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豐縣教育局填寫“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信息采集表”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要求,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和微信公眾號“豐縣教育發布”上公布。
3. 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應聘人員攜帶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面試采用模擬授課與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① 模擬授課,時間為10分鐘,總分70分。② 答辯,時間為5分鐘,總分30分。
報考音樂(崗位代碼311001)、美術(崗位代碼313001)崗位的教師,模擬授課總分50分,答辯總分20分,專業技能測試總分30分。
報考中職數控技術實習教師(崗位代碼528001)、中職電氣安裝與維修實習教師(崗位代碼529001)、中職汽車檢測與維修實習教師(崗位代碼530001)模擬授課50分,專業技能測試總分50分。
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4.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鄉村定向師范生總成績計算方法按定向培養政策為:筆試成績占40%、培養院校綜合考核成績占30%、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占30%,三項成績相加之和為該應聘人員的總成績。(三項成績須換算成百分制納入總成績計算辦法。)
筆試、面試、總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成績計算環節均取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考察體檢、選崗環節,總成績并列者,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相同,以模擬授課成績高者優先,模擬授課成績再相同的,組織加試)。
面試工作結束,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和微信公眾號“豐縣教育發布”上公布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總成績。
(五)體檢考察及選崗
體檢在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體檢人員本人承擔。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參照我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要求,屬于當場或者當日復查的體檢項目須當場或者當日提出申請,其他項目可以在收到體檢結果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一次。體檢組織單位對申請復查人員組織復查,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
體檢結束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體檢考察資格出現缺額時,從該崗位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確定遞補人員(總成績并列的,同上)。
對應聘人員作出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前,將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及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豐縣教育局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不合格處理決定的,制作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豐縣教育局統一組織選擇具體工作崗位。同一招聘崗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總成績并列的,同上)。一經選定,個人不得更改。
(六)公示
豐縣教育局從考試成績、考察體檢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和微信公眾號“豐縣教育發布”上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應聘人員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具體組織實施部門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如擬聘人員明確放棄或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我縣教育事業單位的資格。
(七) 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經豐縣教育局審核后報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應在豐教育局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將按規定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因疫情原因暫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受到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的聘用人員,在試用期1年內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江蘇省豐縣中等專業學校相關崗位的聘用人員考核不合格者或在三年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將按規定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四、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事業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五、其他事項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管理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開招聘教師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豐縣教師招聘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豐縣教育發布”上同時發布,招聘工作其余的進度信息均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http://218.3.233.8:8181/Default)和微信公眾號“豐縣教育發布”公布。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并保持報名時手機暢通,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同時,應聘人員應對收到的關于招聘的相關電話通知、短信告知進行及時準確應答和回復。凡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造成延誤的,由應聘人員承擔相關責任。
本公告由豐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豐縣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6-80396925
豐縣紀委、監委第五派駐紀檢組監督電話:0516-81110717
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舉報電話:0516-89215163
豐縣人事考試中心考務技術咨詢電話:0516-89215108(受理涉及網報系統使用、照片處理、密碼遺失等技術保障問題)
咨詢時間:
招聘期間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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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doc】已下載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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