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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徐州市市直、部分縣(市、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24-02-29 16:06:18閱讀()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我市事業單位人員結構,中共徐州市委組織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為市直、部分縣(市、區)屬事業單位管理類崗位和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的公開招聘搭建平臺,提供服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4日之間出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六)具備《徐州市2024年市直、部分縣(市、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現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志愿者,如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2.資格條件中“專業”條件由各主管部門(單位)參照《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設置并審核。專業條件中還包括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有院校開設,并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
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各招聘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3.資格條件中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31日。
(七)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沒有戶籍限制。
(八)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2024年9月4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4.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到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不能應聘相應崗位。
二、報名辦法
(一)招聘公告、崗位發布網址
徐州黨建網(www.xzdj.cn)
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hrss.xz.gov.cn)
徐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jsxzhrss.gov.cn/xzksb/)
各招聘主管部門網站(網址見附件4)
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為管理類崗位、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具體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崗位表》。
(二)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徐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jsxzhrss.gov.cn/xzksb/)。
1.報名、照片上傳,以及修改和補充信息:2024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2.資格初審:2024年2月28日9:00—3月5日16:00;
3.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和申辯:2024年2月28日—3月6日期間9:00—16:00;
4.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2024年2月28日9:00—3月6日18:00;
5.繳費確認:2024年2月28日9:00—3月7日12:00。
(三)網上確認
1.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將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并負責解釋。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意見。對應聘人員網上作出資格初審不合格決定時,應告知應聘人員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招聘主管部門陳述申辯,聯系方式詳見《招聘主管部門信息表》。
2.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參加筆試后3個工作日內,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聯系市人事考試中心,申請辦理費用減免事宜。聯系電話:0516-80800325。
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照片上傳、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4.規定時間內未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個人信息應針對崗位資格條件,真實、準確、有效的填寫。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主管部門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的,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主管部門負責通知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陸報名網站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五)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須在2024年3月20日9:00—3月22日24: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516-80800325。
三、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包括專業面試、技能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詳見《崗位表》中“考試形式和所占比例”欄。
(一)筆試
筆試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1.筆試內容
各崗位筆試科目名稱均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但考試內容根據考試科目類別分別確定。各招聘崗位的考試科目類別見《崗位表》中“考試科目類別”欄(經濟類中會計、審計的筆試試卷相同,統計及其他經濟的筆試試卷相同;“其他專技類”與“管理類”的筆試試卷相同)。
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24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筆試時間和地點:2024年3月23日9:00—11:30;考試考點設在徐州。
3.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須與報名時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準考證上明確的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筆試閱卷結束后,以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研究確定的各類崗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作為本次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在徐州黨建網、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徐州人事考試網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二)資格復審
招聘主管部門負責從應聘各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1:3(進行專業面試、技能操作的崗位按1:5)的范圍內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如不足相應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招聘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審工作,應在其網站上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應聘人員應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等。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7個工作日內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應聘人員在資格復審時,應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因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通過或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時,在應聘同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將于面試前在招聘主管部門網站公布。沒有通過資格復審的,將被取消面試資格。如對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可在收到復審結果的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招聘主管部門陳述申辯。
資格復審后,招聘主管部門須將《資格復審人員信息采集表》等材料分別報中共徐州市委組織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面試
面試工作(不含專業面試、技能操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實施。專業面試、技能操作由招聘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面試(專業面試、技能操作)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面試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50%;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60%。進行專業面試和技能操作的崗位,專業面試、技能操作合格分數線與上述要求一致。
(四)成績計算
各項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進行專業面試、技能操作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面試成績×20%+技能操作成績×50%。
四、考察體檢
主管部門(單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并組織實施考察體檢。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選。對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的城鄉社區工作者等,在同等條件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應聘人員若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組織加試(下同)。
考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以便通知考察體檢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執行。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參照我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要求,屬于當場或者當日復查的體檢項目須當場或者當日提出申請,其他項目可以在收到體檢結果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一次。體檢組織單位對申請復查人員組織復查,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
對應聘人員作出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前,應當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考察體檢不合格處理決定的,應當制作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因考察體檢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棄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時,在考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
主管部門(單位)從考試成績、考察體檢均合格的人員中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分別報中共徐州市委組織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徐州黨建網、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對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主管部門(單位)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部門或者本單位的資格。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具體組織實施部門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因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員放棄聘用或其他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時,主管部門(單位)在考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后,不再進行遞補。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辦理備案及相關手續。招聘單位按規定與擬聘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
七、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事業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有關說明
招聘工作中,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依據政策及公告負責具體實施,中共徐州市委組織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據人事管理職責分工分別負責指導監督。
招聘工作進度請應聘人員及時上網查詢,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延誤的,應聘人員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見《崗位表》;
招聘主管部門網址和咨詢電話見《招聘主管部門信息表》;
市委組織部監督舉報電話:0516-12380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舉報電話:0516-83732198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紀委:0516-83732486
市人事考試中心考務技術咨詢電話:0516-80800325(受理涉及網報系統使用、照片處理、密碼遺失等技術保障問題)
咨詢舉報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監督舉報郵箱:xzrsjsgc@163.com。
附件:
1.徐州市2024年市直、部分縣(市、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江蘇省2024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3.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4.招聘主管部門信息表
中共徐州市委組織部
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附件下載:
附件1:徐州市2024年市直、部分縣(市、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附件2:江蘇省2024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doc
附件3: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doc
徐州市2024年市直、部分縣(市、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補充說明(一)
經徐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研究同意:
“建筑保護”專業可以報考徐州市文物保護和考古研究所“文物保護人員”崗位(崗位代碼02,專業要求:“歷史建筑保護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地下工程,土木工程”)。
經泉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同意:
“管理學(國際商務管理)”專業可以報考泉山區永安街道綜合服務中心“綜合管理”崗位(崗位代碼01,專業要求:“公共管理類”);泉山區王陵街道綜合服務中心“綜合管理”崗位(崗位代碼01,專業要求:“公共管理類”);泉山區蘇山街道綜合服務中心“綜合管理”崗位(崗位代碼02,專業要求:“公共管理類”)
經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同意:
“地質礦產類”專業可以報考沛縣應急救援中心“應急救援管理”崗位(崗位代碼02,專業要求:“安全生產類,地質礦產,計算機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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