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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通開放大學秋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21-10-08 23:41:00閱讀()南通人才網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為進一步優化學校教師隊伍結構,提升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水平,南通開放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南通開放大學2021年秋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rsj.nantong.gov.cn)、南通開放大學網站www.ntou.edu.cn)和南通市人才事務所有限公司網站(www.ntjob.cn)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良好的品行;
3.碩士研究生,1986年10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1年10月以后出生;
4.具備《崗位簡介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
(2)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至2021年10月的累計工作經歷(按月計算)。
5.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4)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5)2021年12月31日前,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時間
1. 報名方式
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網址:http://bm.ntjob.cn/ 。
2.報名時間:2021年10月8日09:00~10月20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300KB以下。
3.資格初審:2021年10月8日09:00~10月21日16:00。
4.陳述申辯:2021年10月22日09:00~16:00。
5.繳費確認:2021年10月8日09:00~10月22日18: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并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提交報名材料。
2.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初審意見。
3.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參加考試后,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于筆試結束后第2~3個工作日到南通市人才服務大廈一樓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
4.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資格復審
1.現場提交書面報名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10月25日~10月26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3.資格復審陳述申辯時間:2021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4.資格復審地點:南通市人才服務大廈一樓(南通市崇川區盤香路2號創源科技園9號樓)
5.資格復審材料包括:
(1)《報名表》(從報名系統中打印);
(2)有效期內的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由報名人員自行從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5)應聘者本人可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也可委托他人代為進行資格復審,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附件2)和資格復審材料外,還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四)注意事項
1.未按規定時間現場提交資格復審材料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
2.報名成功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取消該招聘崗位。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南通開放大學網站和南通市人才事務所有限公司網站公告。
3.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4.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四、綜合測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保持手機暢通。
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1.筆試。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者參加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
2.面試。在筆試合格者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面試采用試講與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面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試講和答辯成績各占50%,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3.總成績。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五、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和遞補
(一)體檢
體檢由南通開放大學組織實施。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面試分數高者在前;如面試成績仍相同,試講分數高者在前。人員名單在南通開放大學網站、南通市人才事務所有限公司網站予以公告,并由南通開放大學通知應聘者。體檢標準按照最新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開放大學組織實施。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當如實出具書面考察報告,提出考察意見。考察對象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應當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
(三)公示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南通開放大學網站和南通市人才事務所有限公司網站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南通開放大學報送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于公示結束后1個月內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結相關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逾期作自動放棄。
(五)遞補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擬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他導致擬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六、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或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七、疫情防控
應聘人員應持續關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積極配合疫情防控有關工作安排,所有進入現場資格審核及考試階段的人員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接受體溫檢測,并簽訂《南通開放大學2021年秋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詳見附件3),主動交給工作人員。
八、本《公告》由南通開放大學負責解釋。
招聘咨詢電話:0513-83548803、83548804
聯系人:陸老師、包老師
監督舉報電話:南通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組0513-85098832;學校紀委辦公室0513-83559270
南通開放大學
2021年10月8日
附件:
附件1.南通開放大學2021年秋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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