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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岳陽湘陰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2021-10-21 22:36:00閱讀()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湘陰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湘陰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相關部門配合,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進行。對違紀違規行為,一律嚴肅處理。
二、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0人,其中高校畢業生 21 人(“高校畢業生”是指2019、2020、2021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下同),具體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詳見《2021年湘陰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原則
此次公開招聘,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是指2003年10月20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是指1990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5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
3.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4.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應聘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書。
(2)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詳見附件2)為準,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則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湘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
(3)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分別參照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崗位資格條件且不限專業的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3.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1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4.現役軍人;
5.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精神,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6.本縣在編在職工作人員;
7.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和公告發布
湘陰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在“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 “湘陰縣政府門戶網(官網)”、“湘陰人社”微信公眾號發布。
(一)網上報名和網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1年10月29日上午8:00--10月31日下午17:00止,共三天,逾期不予補報。本次公開招聘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2.報名網址:湘陰縣政府門戶網(官網),點擊進入湘陰縣人事考試服務平臺。
3.報名材料:報考人員報名時須上傳以下材料的原件: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②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和學信網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有效身份證件。
4.報名注意事項:①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未按要求報名無效。②應聘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③應聘人員必須誠信報考,如實填報個人相關信息。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5.網上資格初審:2021年10月29日上午8:00至10月31日下午17:00止。網上資格初審工作由縣人社局負責。網上報名結束或資格初審通過后,報考人員不得修改報名信息和報考崗位。資格初審通過人員才能參加筆試。
6.筆試對象的確定。筆試開考比例為1:3。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申請、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后,可以取消、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降低開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修改報名條件、延長報名時間。崗位計劃取消的,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一次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相關情況在筆試開考前另行公告。
(二)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筆試準考證由考生自行網上下載打印,時間為:11月11日-12日。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兩證缺一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面試。請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響考試。
1.筆試
(1)筆試地點、考室安排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時間。2021年 11月13日上午9:00--11:00。
(3)筆試采用閉卷形式,滿分為100分。文秘崗位筆試考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20%)和公文寫作(分值占80%);其他崗位筆試考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20%)和專業知識(分值占80%)。公共基礎知識主要為時事、政治、法律、職業道德等。
(4)筆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適用于所有實際參加筆試人員的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按管理、專技崗位類別分設。各類別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該類別崗位實際參加筆試人員總成績的平均分數的85%。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5)筆試成績公示及復查。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湘陰縣政府網(官網)和湘陰人社微信公眾號公示筆試成績,公示時間為三天(也可掃描筆試準考證二維碼查詢)。筆試成績公示結束后,考生可在三日內申請復查本人成績,過期不予受理。復查由湘陰縣紀委監委駐縣民政局紀檢監察組組織進行,并以湘陰縣紀委監委駐縣民政局紀檢監察組審核結果為準。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筆試成績公布后7個工作日內在湘陰縣政府網(官網)和湘陰人社微信公眾號發布。
(2)資格復審內容。應聘人員根據招聘崗位的相關要求,攜帶相關材料。主要查驗考生的如下材料:①有效身份證件。②筆試準考證。③學歷證,學信網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上述材料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考生須按承諾制報名要求,確保材料須合法合規、真實有效。
(3)進行資格復審,確定面試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對象(末位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同進入資格復審)。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放棄資格復審。因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達不到1:2比例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同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為面試對象。
(4)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實、弄虛作假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3.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公告。
(2)面試為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時長為10分鐘。主要測評考生綜合分析、計劃組織與協調、應變與情緒自控、人際交往、語言表達等能力。
(3)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僅適用于面試實際參加人數未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參加同一場次同一組評委評分的面試人員總成績的平均分數的80%。未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三)綜合成績合成
1.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綜合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字。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湘陰縣政府網(官網)、湘陰人社微信公眾號公布面試成績、綜合成績。
2.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3.同分處理辦法。按下列方法依序處理:①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②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學歷高低排名;③再相同的,按面試不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④再相同的,加考專業基礎知識(文秘崗位加考公文寫作)。
(四)體檢
1.體檢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相關規定實施。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湘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行考察。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湘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具體組織進行。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3.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對象。
(六)人員遞補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招聘崗位計劃出現空缺時,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
(七)公示與選崗
1.擬聘對象名單在湘陰縣政府網(官網)、湘陰人社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2.聘用對象的確定。擬聘對象公示無異議的,或公示有異議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對象。
3.選崗。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沒有確定招聘單位的同一崗位的聘用對象集中選擇招聘單位,按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順序依次進行。選擇過程全程公開,選擇結果現場公示。聘用對象未按要求參加選崗的視為放棄。
(八)聘用手續辦理
聘用手續辦理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
1.按規定程序到人社、編制部門辦理聘用手續和編制登記手續。聘用手續辦理時間為2個月以內,逾期取消聘用資格。
2.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人社廳關于印發《湖南省事業單位崗位管理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10號)文件執行。
3.公開招聘新進人員一律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原則上為三年(包括試用期)。
六、其他事項
1.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須嚴格履行防疫義務,全程做好自我防護工作,自備口罩、自覺佩戴。“電子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碼均為綠碼,并持有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參加考試。如有異常,按疫情防控要求處理。
2.應聘人員凡未按要求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選崗、聘用手續辦理等任一環節的,均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3.招聘過程中,考試成績、各環節入圍人員名單、有關考務事項、相關手續辦理等通知均在湘陰縣政府網(官網)、湘陰人社微信公眾號公布,不再另行電話和短信通知。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從報名到聘用手續辦理各個環節的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如從其他渠道獲取錯誤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時獲取招考信息而影響招聘考試的,責任自負。
4.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嚴格查處違紀違規行為。對各種形式、各個環節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嚴肅查處。
5.咨詢及舉報電話
①政策咨詢電話
湘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30-2260012,13574753664(徐)。
②監督舉報電話
縣人社局監察室:0730—2158577
縣紀委信訪室:0730—2115511
未盡事宜,由湘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和協調處理。
附件:
1.2021年湘陰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xlsx;
湘陰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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