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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省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公告(第1號)
2021-09-29 10:39:00閱讀()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為加強海南省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以下簡稱信保中心)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履職能力,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等相關規定精神,海南省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基本情況
信保中心是省直機關下屬的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省人防相關設備設施的運行、維護和管理;省人防(民防)通信勤務戰備值班;提供人防指揮情報信息和通信保障等工作。
二、招聘單位、職位、職數、資格條件及范圍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3名,具體詳見《海南省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專業分類依據《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為準;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5.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6.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7.被列入失信名單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9.《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10.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招聘的。
四、工資待遇
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對初次就業或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一年,工作時間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人員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從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聘用合同應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在最低服務年限內,聘用人員不能調動,不能報名參加其他招聘考試、考核。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以及人事考試報名網站(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3400)發布公告,公告時間2021年9月29日至10月5日,共七天,后續公告以人事考試報名網站(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3400)發布為準。
(二)報名
1.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0月8日9:00-10月14日17:00。
報名注冊截止時間2021年10月14日17:00,根據審核結果補充材料截止時間2021年10月15日17:00。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不收取報名費,每人只限報考一個崗位。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崗位相關信息,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須一致。
網上報名流程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提交報名所需材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節。
(3)應聘人員應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人事考試網平臺(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3400)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及報名所需材料進行報名,并及時在報名網站查看資格審查結果,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
(4)報名提交電子材料(所需上傳的報名材料為以下①至⑧項,圖片上傳要求:以jpg圖片格式上傳,圖片清晰、大小20-200KB。)
①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戶主與本人頁)
②畢業證
③學位證
④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藍底證件照片
⑤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
⑥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須上傳教育部的學歷認證
⑦報考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⑧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參照附件3)
2.資格初審
(1)應聘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通過的,不得修改報考信息;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報名系統將于2021年10月14日17:00截止報名新注冊,于2021年10月15日17:00準時關閉,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齊全,或未按要求補充相關材料,導致資格初審不通過的,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2)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進行筆試,未達到比例的,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職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考。因未達到開考比例而被取消職位的考生,不再安排相關考生再次報名。
3.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請登錄報名系統打印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準考證,打印時間:(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留意報名網站(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3400)發布的后續公告。
(三)考試(筆試和面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各部分滿分均為100分。
1.筆試
(1)筆試時間與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形式與內容: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內容為報考崗位的專業技術知識。
(3)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不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筆試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2.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
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各崗位按招聘名額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4)資格復審
面試前由考試領導小組對入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及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須上傳教育部的學歷認證。報考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詳見附件3)。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因應聘人員未能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名單于面試前3天向社會公布。
(5)面試時間和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6)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重點測試綜合素質(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及自我認知程度等)。面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含),面試成績計算方式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將其余考官的終評合計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數(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終評合計總分÷其余考官數),計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面試合格分數線者,不列入體檢、考察、聘用人選。
3.綜合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按60%計入綜合成績、面試成績按40%計入綜合成績。依據“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報考同一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加試以面試形式進行,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綜合成績在報名網站(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3400)上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1.面試結束后,根據崗位的招聘人數,從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2.體檢標準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
3.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向招聘單位(部門)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醫療機構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時將有紀檢監察人員參與。
4.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主要是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
根據考試、考察及體檢情況,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
(六)擬聘人員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海南省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報送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3.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七)核準備案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海南省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花名冊》、擬聘用人選的考試成績、集體研究擬聘用人員的會議紀要等材料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海南省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上級主管部門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八)辦理聘用及其他手續。
公開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對初次就業或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一年,工作時間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員可憑《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辦理黨(團)關系、檔案、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
(7)其他事項
(一)專業條件參照2020年度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本科目錄)、(研究生目錄)(詳見附件2)審核報考專業。該目錄未列入的專業,按專業門類、名稱及課程設置確定。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得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二)此次公開招聘,未舉辦或委托舉辦任何考試輔導培訓課程,也未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任何以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三)筆試、面試時間將依據招聘程序有序進行,請考生詳細閱讀《考生防疫須知》(詳見附件4),及時關注公告,根據海南省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配合防疫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出行日期,以免錯過考試時間。
七、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等各項紀律規定,實行回避制度,嚴格組織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參加考核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
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聯系方式
崗位信息咨詢電話:0898-65965713
報名系統技術咨詢電話:0898-68616550
監督或投訴電話:0898-65725355
(正常上班咨詢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節假日不上班)
海南省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
2021年9月29日
2-1.2020年度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本科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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