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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陵水黎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一)
2024-12-19 11:10:13閱讀()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為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促進我縣高質量發展,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9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原則
1.堅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2.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把關、寧缺勿濫、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工作待遇
具體崗位詳見《陵水黎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國家和海南省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對象
面向全國招聘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符合此次公開招聘的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
四、報考條件
(一)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
7.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12月5日至2006年12月4日期間出生);
8.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2025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現役軍人和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
2.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7.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8.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9.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人員;
10.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11.失信被執行人;
12.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2024年12月2日起通過陵水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及有關媒體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后續相關事項在陵水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和報名網址:
(1)報名時間:2024年12月5日9:00至12月12日17:00。
(2)報名網址:http://bm.i35.cn/index.php/exam/?EXAMID=7234
3.報名要求:
每個報考人員只允許選報1個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以下材料(以JPG圖片格式,大小不超過2MB):
(1)應聘人員填寫并簽名的《陵水黎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需從網上下載附件2填寫后本人親筆簽名上傳圖片,原件本人留存備驗);
(2)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證件彩色照片;
(4)戶口本(首頁與本人頁);
(5)學歷、學位證書(取得國外或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6)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即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s://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載打印的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
(7)承諾書(本人手簽并拍照上傳,附件3);
(8)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9)定向崗位只接受服務于陵水縣,在陵水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出具由陵水縣項目辦公室開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證明或服務證書。服務期滿的截止計算時間為報名截止時間;
(10)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報名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通訊不暢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均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進行資格初審。2024年12月12日17時后不再接受新用戶報名。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在2024年12月12日17時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通過的,不得修改報考信息,資格審查未通過的應于2024年12月13日17時前補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未重新提交或資格審查仍未通過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不能參加考試。系統將于2024年12月13日17時準時關閉。
資格初審通過人員須于筆試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參加筆試確認。確認通過的,系統提示“確認成功”,方可在考前打印準考證,參加筆試。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確認的視為放棄筆試資格,不能參加筆試。參加筆試確認相關事宜在陵水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定向招聘崗位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按照1:1執行,其他崗位開考比例要達到1:2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報名人員須對所提供的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有不符合事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經查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報名材料不退還。
(四)組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先筆試后面試,組織工作由工作專班負責。
1.筆試時間
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2.筆試方式、科目及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筆試實行百分制,并由工作專班依實際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不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線在陵水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布。
3.面試
(1)面試內容與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內容為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
(2)面試時間與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在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和入圍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出現末位同分者同時入圍面試。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確定。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前,由工作專班組織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報名表、筆試準考證、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承諾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方可參加面試,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或放棄面試資格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綜合計算綜合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60%、4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試成績在陵水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布。
(五)體檢、考察
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和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出現綜合成績同分的情況以筆試成績高者入圍。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加試方式另行確定。體檢由工作專班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對身體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應聘人員對體檢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工作專班根據綜合成績及體檢結果,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和考察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經工作專班研究,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選崗
報考需選崗崗位的擬聘用人員,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自主選崗。每名擬聘用人員只能選崗一次、一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選崗后不能再更改。無理由不按時參加選崗或自愿放棄選崗的,取消自主選崗資格,由工作專班代為選崗。選崗前,因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其他原因導致出現空缺崗位的,經工作專班研究,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選崗結束后,因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其他原因導致出現空缺崗位的,已選崗的考生原則上不再變動。
(七)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和選崗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程序在陵水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工作專班進行調查處理。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或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經工作專班研究,可從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聘用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招聘單位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報送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后報陵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陵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應聘人員一經聘用,即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為2024年畢業且未就業的,試用期一年,其他人員試用期半年。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考核,報陵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經審批合格的,正式聘用,按規定辦理任職等相關手續,不合格則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最低服務年限
新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工資按聘用單位現有在職人員工資標準和撥付渠道執行。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七、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各項紀律規定,嚴格執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考試試題、考核情況和工作專班討論情況;參加考核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
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同級紀委監委部門指導和監督,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陵水黎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規定執行。
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98-83388471
報名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898-36609468,0898-36609469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注:周末及節假日休息)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
員崗位表
2.陵水黎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
員考試報名表
3.承諾書
4.同意報考證明
5.海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
附件: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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