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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21-04-04 22:53:08閱讀()廣西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適應我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2021年度設區市以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號)的規定,定于2021年5月22日進行全市事業單位分類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全市827家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667個崗位328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人員〕,其中,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131人(含定向從市直駐玉部隊軍官的隨軍家屬招聘4人),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3151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職業道德;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4月6日至2003年4月6日期間出生);
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退役軍人、報考鄉鎮職位的人員、面向村(社區)“兩委”成員、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兩新組織黨建組織員、面向隨軍家屬招聘的崗位以及急需緊缺專業崗位,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面向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招聘的崗位,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75年4月6日以后出生);面向代課老師招聘的崗位,年齡可放寬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是否放寬由招聘機關決定并在招聘計劃表中予以明確;
6.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且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
面向村(社區)“兩委”成員等定向招聘崗位和邊遠鄉鎮的崗位,學歷可放寬到高中、中專,是否放寬由招聘機關決定。如以更高學歷報考的須取得相應學歷的畢業證書;
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分別按相當于大專、本科學歷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7.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崗位資格條件;
具體職位的相關資格條件詳見《2021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要符合崗位專業要求,學歷專業可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1年版)》(附件2)。
(二)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分別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的,須在我市服務滿2年且在崗或者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包括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含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聘用在基層崗位的“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
在軍隊服現役滿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聘崗位,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脫貧戶家庭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
2.報考面向村(社區)“兩委”成員招聘崗位的,須連續擔任村“兩委”職務滿1年(含累計滿1年)且在崗,只能報考工作地所在縣(市、區)(以下簡稱“縣”)的崗位,不能跨縣報考。
3.報考面向退役軍人招聘崗位的,須為從中國人民解放軍依法退出現役的軍官、軍士和義務兵等人員或從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依法退出現役的警官、警士和義務兵等。
4.報考面向隨軍家屬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須為本市轄區內駐軍軍官經批準隨軍的家屬,隨軍前為非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且現仍未入編。資格審核按權限由玉林軍分區、縣級武裝部門負責。
5.報考面向脫貧戶畢業生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須為我市內當地建檔立卡脫貧戶的家庭人員。
6.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的崗位,報考人員須為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進一步助推脫貧攻堅和高校畢業生就業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的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2019年、2020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以及符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精神可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相關政策的基層項目服務人員。
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和在國家、自治區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且其戶口、檔案和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認證、與國(境)內高校畢業生同期畢業的應屆或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視同為高校畢業生參加應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罰未到期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務年限、工作年限、處罰期限以及戶籍、現役、辭職辭退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1年4月5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計。
二、招聘范圍
主要面向全國(含臺港澳地區)、廣西或玉林市公開招聘。各個崗位的具體招聘范圍詳見招聘計劃表。招聘范圍以戶籍所在地或參加高考時的生源地為準。臺灣居民取得祖國大陸認可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臺灣居民,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的,可以報考我市各級政府直屬及政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相應崗位;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的,可以報考相應崗位。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查詢、網上繳交考試費和網上打印準考證。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條件的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yulin.gov.cn/)“2021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網上報名系統”(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填寫《2021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同時上傳本人近期標準的1寸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片(須為jpg格式,不大于100K),在資格審核通過后自行打印《2021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留存。報考面向代課老師招聘的崗位按所報考崗位要求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核(詳見附件3、4、5、6、7)。
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且須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等)的畢業生在2021年4月5日前〕能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等證書以及崗位所需相關資格證的,可報名參加考試。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或與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有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人員和與用人單位有服務協議的人員,須取得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企業的由簽訂合同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后方能報考。同意報考證明最遲須在面試資格審查環節時提交。
網上報名時,招聘單位根據報考者在網上所填報的報考信息進行資格審核(有關報考所需的證件材料原件在進入面試入圍名單時驗證核實)。報考者必須如實填寫個人的報考信息,并對報考信息的真實性承擔責任,如報考者填報的信息不全、錯誤或與實際情況不符的,由此所產生的后果與責任由報考者自負。報考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的有關規定處理。
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4月6日8:30—4月12日17:00。
(二)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資格審查部門根據玉林市人事考試院的授權,進入網上資格審查系統,依據本公告及招聘計劃表中規定的資格條件在網上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并在2日內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并在網上及時反饋給報考者,報考者在網上可查看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在報名期限內,可以改報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本次招聘考試的組織機構特別申明:因資格審查需要在報名后1-2日內才能完成,故在報名期限最后1天報名的人員,可能會面臨因不能通過資格審查而失去改報其他崗位的機會。因此,請考生自行評估風險,及時進行報名,以免延誤改報時機。在報名期限最后1天報名的人員,如因不能通過資格審查而失去改報其他崗位的,責任自負。
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崗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資格審查時間:2021年4月6日8:30—4月13日17:00。
(三)加分材料送審方式
為簡化少數民族考生遞交加分材料程序,符合少數民族加分條件的考生,只需在報名系統如實提交少數民族加分申請即可,待進入面試入圍人選時,在面試資格審查環節再提交加分材料原件進行現場審核。如考生不誠信填報,一經核實,取消面試資格。
(四)繳交考試費方式與時間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繳交考試費,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繳交考試費。考試費每科50元,兩科共100元,不收取報名費。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繳費成功后,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開考的崗位的考生,改報不成功或放棄改報的,退還考試費。
脫貧戶家庭人員和城鄉低保家庭成員(脫貧戶和城鄉低保享受日期截止至2021年4月份,4月份后不再享受待遇的不能申請減免)可按規定申請減免考試費用。減免條件按如下辦法進行減免確認:
1.符合減免考試費條件的常住戶口(或生源地)為玉林市(含所屬縣市區)戶籍的考生,不須在網上繳交考試費,只需在網上填寫遞交《2021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減免考試費申請表》,無須上傳佐證材料,由市人事考試院將名單集中送本地民政、扶貧部門審核確認后給予減免。
2.符合減免考試費條件的非玉林市籍的考生,須先繳費后申請退費:即考生在網上填寫遞交《2021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減免考試費申請表》后,還須將佐證材料的電子影印件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到玉林市人事考試院郵箱ylksb2018@163.com,同時以郵政快件方式將材料的復印件寄市人事考試院進行審核(郵寄地址:玉林市廣場東路758號玉林市人事考試院收,聯系電話:0775-2680828)。待人事考試院確認符合減免條件后再進行退費。電子郵件及郵寄材料接收截止日期為4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責任自負。提供的材料包括:
(1)報名登記表;
(2)家庭所在地政府制發的加蓋有公章的最新幫扶手冊或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
(3)戶口簿復印件。
不如實申報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
網上繳費時間:2021年4月6日8:30—4月14日24:00。
(五)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
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yulin.gov.cn/)打印準考證。報考者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考試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憑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21年5月17日8:30—5月22日上午10:00。
四、考試
2021年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部分崗位增加體能測評)。
(一)筆試
1.筆試考試科目
筆試考試科目為兩科:《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每科分值各150分。《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科目考試類別分為五類,即: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醫療衛生類(E類)。其中,醫療衛生類(E類)的《綜合應用能力》科目考試類別細分為中醫臨床崗位、西醫臨床崗位、藥劑崗位、護理崗位、醫學技術崗位、公共衛生管理崗位六個小類。
各類別的考試內容參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21年版)(附件8)。
2.筆試考試方式
筆試兩個科目連續考試,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醫療衛生類(E類)《綜合應用能力》中的六個小類亦為合訂本,由考生根據自己報考的崗位分別選做相應部分(小類)題目〕,考試開始前發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放。第一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試的答題卡,第二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所有的發放資料。
3.筆試時間地點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
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筆試考務工作由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考點統一設在玉林城區。
筆試具體地點及有關事項詳見《準考證》。
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考試的考生作答時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請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考試的考生自行攜帶以備使用。
4.開考比例
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繳費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的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應減少招聘計劃到規定比例開考。經減少招聘計劃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原則上不予開考。確需開考的,須報經市人社局核準后方可開考。
放寬縣(市、區)事業單位及定向招聘崗位的開考比例,具體按如下辦法確定:
(1)駐地在縣城(城區)的事業單位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繳費人數的開考比例為1:2(屬自治區扶貧開發重點縣的可根據當地空編情況降低開考比例)。達不到1:2的,應減少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至符合1:2的開考比例。經減少計劃招聘人數仍達不到1:2的崗位,原則上不予開考。
(2)為解決鄉鎮事業單位招人難問題,鄉鎮事業單位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繳費人數的開考比例達到1:1,可以開考。
(3)市及縣(市、區)定向招聘的崗位,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繳費人數的比例達到1:1的,可以開考。
因達不到開考比例不能開考及無人報考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并向社會公布。報考者如已通過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但所報考的崗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被取消,可在接到招聘單位通知后,于4月20日8:30—17:00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改報其它符合報考條件崗位,改報后報考者應立即電話告知資格審核單位申請進行資格審核,并可于4月20日8:30—19:00期間查詢資格審核結果。
不開考崗位考生網上改報崗位時間:4月20日8:30—17:00。
5.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于2021年7月上旬在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
6.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結束后,玉林市人社局根據全市參加考試人員筆試成績的總體水平劃定并公布全市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考生只有達到全市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才有資格競爭進入崗位面試范圍人選。
面向代課老師招聘的崗位,不設合格分數線。
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線公布時間:2021年7月中上旬。
(二)體能測評(部分崗位需要)
體能測評時間:面試前。具體時間、地點由體能測評實施機關另行發布。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市直事業單位崗位面試工作由市人社局組織實施;縣(市、區)事業單位的面試工作由各縣(市、區)人社局和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面試的分值為100分。
1.面試人選確定和資格審核
筆試結束后,面試組織實施機關根據崗位招聘計劃人數,按1:3的比例,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筆試合格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照顧加分。比例內末位考生筆試合格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招聘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人數不達1:3比例時,按實有筆試合格人員進行面試;招聘崗位沒有通過合格分數線人員時,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組織實施面試前,須進行面試資格現場審核。面試組織實施機關在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面試資格審核公告,公布擬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相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現場審核,面試資格審核合格后才能進入面試。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由市直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面試資格審核,報考縣(市、區)單位的,由各縣(市、區)人社局負責面試資格審核。
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參加面試資格現場審核時,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臺港澳居民有效證件);
(2)畢業證和學位證〔2021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在面試資格審核階段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可提供就讀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代替〕;
(3)報名登記表、戶口簿(報考有戶籍限定要求廣西范圍以內崗位的人員須提供);
(4)同意報考證明〔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或與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有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人員和與用人單位有服務協議的人員,須取得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企業的由簽訂合同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未能按要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部分報考崗位還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詳見計劃表):
(1)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2)服務基層項目證明材料;
(3)村(社區)“兩委”成員任職證明材料;
(4)退役證明材料;
(5)脫貧戶家庭人員證明材料;
(6)隨軍家屬證明材料;
(7)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明材料;
(8)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戶口、檔案和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證明材料。
入圍面試的少數民族考生,須在面試資格審核現場遞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對少數民族加分條件進行審核確認。
報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的證件與材料(如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職稱證、執業資格證、加分證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實的,組織實施面試的部門有權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報考者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外省籍考生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現場進行面試資格審查確有困難的,經面試資格審查單位同意,可先在資格審查規定時間內傳真相應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待到正式面試前3天內再攜帶相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資格審查單位進行現場審核,合格后才能參加面試。
資格審核階段出現未通過資格審核或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核要求同上。
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資格審核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確定面試人選及發布面試資格審核公告時間:2021年7月中下旬。
面試資格審核時間:2021年7月下旬。
2.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人選確定后,由面試組織實施機關在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發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面試公告發布時間:2021年7月下旬。
3.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擬安排在7月底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以面試組織實施機關發布的面試公告為準。
4.面試要求
面試考生按抽簽順序出場面試,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按扣3分處理。
因有考生放棄面試資格以及筆試不足1:2比例開考等原因造成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辦法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
(1)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為1:1以下(含1:1)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5分以上方為合格,否則不能進入考核、體檢程序。
(2)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2分以上方為合格,否則不能進入考核、體檢程序。
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達到1:2以上的(含1:2),不設面試合格分數線。
(四)照顧加分
少數民族考生加3分。
(五)成績同分處理辦法
筆試面試總成績〔筆試面試總成績=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2+面試合格成績〕(以下簡稱“筆試面試合格總成績”)相同的,按各類優先政策確定人選,還不能確定的,按如下辦法處理:
筆試面試合格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筆試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科目成績也相同的,增加補充考試,補充考試的內容、方式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門確定并組織實施,擇優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選。
(六)定向招聘隨軍家屬的選崗辦法
報考定向招聘隨軍家屬崗位的人員,按筆試面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考生自主選擇單位與崗位,市直事業單位選崗組織工作由玉林市隨軍家屬工作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縣(市、區)事業單位選崗組織工作由縣(市、區)人社局負責。
五、體檢與考核
根據招聘單位計劃招聘的崗位人數,依據筆試面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選。如應聘人員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報經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進入體檢、考核人選。
(一)體檢。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執行。市直單位招聘人員的體檢,由市人社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縣(市、區)招聘人員的體檢,由各縣(市、區)人社局和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體檢須到縣級以上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完畢,主檢醫生應當審核體檢結果并簽名,醫療機構加蓋公章。
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已經懷孕或疑似懷孕的考生,應在體檢前向體檢實施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由體檢實施機關安排孕檢,經確診懷孕后,延緩所有項目體檢。
(二)考核。考核工作由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學習和工作表現、志愿服務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核應當組成考核組,考核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核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查閱考生檔案,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考核同時,要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凡是因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清等無法進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經有關部門確認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屬于違反計劃生育情節嚴重的人員,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確定為聘用人選。空缺崗位可按考生筆試面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時間:2021年8月(由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確定)。
六、公示和審批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核結果,經單位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結果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管理權限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應暫緩審批,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誠信檔案管理
應聘人員在報名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
(一)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
(三)其他應當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的違紀違規行為。
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考核過程中違反相關規定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其違紀違規行為計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八、聘用及待遇
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程序,經人社部門批準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依法簽訂崗位聘用合同。使用實名制事業編制招聘的人員,用人單位憑人社部門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編制部門辦理入編手續;使用非實名編制(控制數)招聘的人員,用人單位憑人社部門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編制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受聘人員按有關規定享受本市市直事業單位或縣(市、區)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縣(市、區)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相關規定執行。通過定向公開招聘渠道獲聘的人員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3年內不允許調離。
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其他人員由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按照相關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執行。考試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實行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招聘考試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監督。對招聘考試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0775—2695773(市人社局機關黨委)。
十、報考人員應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個人健康監測并如實申報,確保順利參考。同時,在整個招聘期間須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化,應及時聯系招聘單位變更聯系電話,以免錯失聘用機會。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崗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解釋。部分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因機構改革未能確定具體單位的,待改革文件明確后以實際用編單位為準。
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組織機構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開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考試輔導班和發行銷售的各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參考書(資料)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機構無關。
咨詢電話:
市人社局事業科 ?0775—2684008
市人事考試院 ?0775—2680828
市人社局網站技術支持 ?0775—2830363
北 流 市人社局 ?0775—6399207
容 ??縣人社局 ?0775—5117909
陸 川 縣人社局 ?0775—7236082
博 白 縣人社局 ?0775—8227091
興 業 縣人社局 ?0775—3910921?
玉 州 區人社局 ?0775—2897209?
福 綿 區人社局 ?0775—2225101
玉東新區人社局 ?0775—2696613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的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
附件:1.2021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2.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1年版).xls.xls
3.2021年陸川縣面向縣代課人員公開招聘農村學校公辦教師說明.doc
4.2021年興業縣從代課人員中公開招聘農村小學教師說明.doc
5.2021年玉州區從原身份為代課人員中公開招聘小學教師說明.doc
6.2021年福綿區面向原代課人員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崗位要求及加分條件情況說明.docx
7.2021年玉東新區從原身份為代課人員中公開招聘小學教師說明.doc
8.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1年版).pdf
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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