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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廣州市黃埔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2022-03-31 22:47:27閱讀()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進一步加強廣州市黃埔區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現面向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公開招聘廣州市黃埔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37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廣州市黃埔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本次面向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7名,具體崗位、職數及要求詳見《2022年廣州市黃埔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職位表》(附件1),相關專業名稱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執行。
二、招聘對象
資格條件中的招聘對象,包括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社會人員”指報考前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并具備相關的資格證和執業證(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應屆畢業生”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含)期間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證書的畢業生,2022年畢業生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否則取消資格;符合廣東省擇業期政策(具體可查閱網址:http://edu.gd.gov.cn/zwgknew/jyzcfg/gfxwj/content/post_3382011.html)的往屆畢業生(時間截止至公開招聘報名首日前一天),也可以2022年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畢業生就業后辭職(退)的,如仍在擇業期限內,也可以2022年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時間截止至公開招聘報名首日前一天);報名首日以前已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2022年應屆畢業生也可以社會人員身份報考,還須滿足該崗位的其他資格條件。港澳畢業生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所有人員均須滿足報考職位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及相關資格條件,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執行。
4.身體健康,符合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標準及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須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人才引進條件(具體可參閱: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須在辦理聘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6.報考人員年齡規定如下(如有特別要求以職位表為準):
(1)本科學歷年齡在35周歲(含35周歲)以下。
(2)研究生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含40周歲)以下。
(3)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含45周歲)以下。
(4)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含50周歲)以下。
7.具備比招聘崗位等級更高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只能聘用到招聘崗位等級,享受招聘崗位等級待遇。
8.報考“面向應屆畢業生崗位”中專業技術崗位且未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的人員、報考“面向社會人員崗位”中不要求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崗位且未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聘用時暫定為崗位所列專業技術級別。其暫定崗位的時間不計算為相應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專業崗位所需專業技術資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2年內不能按要求取得所聘專業崗位所需專業技術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9.符合其他廣州市和黃埔區有關人員招錄的相關要求。
(二)崗位條件
1.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詳見《2022年廣州市黃埔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職位表》(附件1)。
2.報考人員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年限時間均計算截止至報名首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2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通過公開招聘的方式招聘人員,包括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組織考察、錄用公示、審批錄用等環節。
(一)發布公告
1.公告時間為10個工作日(2022年3月24日至4月7日)。
2.公告發布網址:
(1)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gz.gov.cn)(業務專題欄目下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版塊),
(2)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
(3)黃埔信息網(http://www.hp.gov.cn/xwzx/tzgg/index.html),
(4)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網上公告通知欄(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wsjkj/tzgg/)。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結束后5個工作日(2022年4月8日至4月14日)內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應聘者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在網上報名系統按提示填寫個人資料進行報名。
3.報名要求:
(1)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崗位。考生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能報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應與其所報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相符,專業代碼要求一致,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所學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教務處蓋章)、畢業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
4.報名時需準備的個人資料:
(1)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本人戶口簿(首頁+個人頁);
(3)畢業證、學位證及學歷、學位認證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考生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內高等院校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無法查閱學歷學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在報名時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22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載明專業名稱及學位信息的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發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可提供經教務處蓋章的含有所學專業、可授予的學位及名稱信息的學生證明及課程成績單。
(4)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
(5)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年限有要求的,以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對應的社保繳納證明為準;要求具有指定工作經歷的,須同時提供勞動合同、對應的社保繳納證明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從事該指定工作的工作證明。2014年10月前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工作經歷可不提供合同和社保繳納證明。畢業后參加規培的可視為具有相關工作經歷參與報名,工齡計算以有關政策為準。在校生實習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招聘崗位條件中有黨員條件要求的還需提供中共黨員證或所在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身份證明。
5.資格初審:報考人員認真填寫報名信息,網絡系統依據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初審,系統初審成功后即可參加考試程序。報考人員需對系統內填寫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能否通過初審,在報名系統直接反饋,不另行通知。
6.網上確認及打印準考證:因疫情原因,筆試前,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報名的考生須在報名系統上進行網上確認是否參加筆試。網上確認和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gz.gov.cn)、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和黃埔信息網(http://www.hp.gov.cn/xwzx/tzgg/index.html)公布,請已報名考生保持關注,逾期未網上確認和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筆試的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在打印期內及時打印并妥善保存,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復審及面試等環節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身份證,證件不齊的,不得進入下一公開招聘環節。
(三)考試及資格復審
1.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組成,由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委托第三方專業考試機構組織實施。需筆試崗位招聘崗位數與成功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開考,對于成功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專業,可減少招考人數開考或直接取消該崗位招考。部分緊缺專業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延長報名和考試時間,按1:2設定延長報名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調減,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可進入后續招聘程序。
2.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由第三方命題,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分數,按40%計入總成績,不合格者不進入后續招聘程序。入圍面試最后一名出現同分的,則同分者并列進入面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相關崗位專業知識,答卷時間為120分鐘,考試不指定復習范圍及參考用書。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上注明的為準。
3.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環節的應聘者,在面試前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打印)及報名時要求準備的個人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接受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者方可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必須在報名登記表中對個人申報的資料簽署承諾意見。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不按時提供資格復審材料,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或沒有參加資格審查的,將不安排其參加面試,視情況決定是否根據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4.面試: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由第三方命題,按照面試人數及崗位成立面試評委組,面試評委9人,面試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執行。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于面試當天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簽名確認,面試成績按如下辦法計入: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設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分數,按60%計入總成績,不合格者不進入后續招聘程序。
5.總成績同分處理原則: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按面試主考官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考官給分仍相同的,則再進行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
筆試成績、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考試綜合成績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黃埔信息網及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網上公告通知欄公布。
(四)體檢、考察與補錄
1.依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排列,按照招聘崗位數與考察對象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2.體檢按《轉發中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1〕52號)規定操作。
3.考察:由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牽頭組織,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穗人社發〔2010〕276號)規定執行。考察期間,30個工作日內無特殊原因,未按規定提交齊備的入職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4.遞補: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總成績(同一崗位)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1)考生體檢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入職材料的;
(5)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6)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對擬錄用的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分別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及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網上公告通知欄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當面向組織反映被公示人員的問題或署名檢舉揭發的材料,領導小組將組織人員認真調查核實,對反映不具體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六)辦理錄用、聘用手續
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經查實符合錄用條件的擬錄用人員報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按相關政策和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人員待遇及要求
廣州市黃埔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錄用人員均由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招聘崗位進行聘用,在崗期間享受事業編制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請考生報考前認真查看崗位條件,嚴格按招聘條件報考,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應聘人員資格不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二)不接受黃埔區衛健系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編人員(含定編定崗不定人人員)報名。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可根據工作進度做出適當的調整,并將調整時間及時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及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網上公告通知欄公布,請參加應聘的考生自行關注相關信息。
(四)本次公開招聘最終解釋權歸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區派駐紀檢監察組及局紀委對此次公開招聘予以全程監督。
(五)報考人員如需了解招聘單位的情況,可聯系單位咨詢電話:020-82111428;涉及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問的,可聯系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20-82116787,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及是否報名成功進行確認;反映發現此次公開招聘過程違規行為的監督電話:020-32363363。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
2022年3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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