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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廣州市增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公告
2024-09-26 19:53:14閱讀()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為大力推進人才強區戰略,吸引優秀人才聚集,優化事業單位隊伍結構,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文件精神,廣州市增城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普通高校畢業生。其中:
(一)2024屆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在境內就讀的2024屆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其他應聘人員須于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報考資格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崗位資格條件
1.詳見附件1中各崗位具體要求。
2.具有本科學歷的35周歲以下;具有研究生學歷或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可放寬至40周歲;具有博士學位的可放寬至45周歲。
3.招聘崗位年齡和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本次招聘報名首日。
三、報考程序
(一)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網絡報名。考生請于2024年10月8日上午9:00至10月12日下午18:00,登錄事業單位招錄網(https://www.sydwzk.cn/gdzcqzp2024),按照網上提示方法填寫個人資料和上傳有關材料進行報名,逾期不接受報名。報名截止后將通過網絡方式對考生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在報名系統查詢。
(二)筆試報名確認
考生請于2024年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18:00登錄招聘系統確認是否參加筆試。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網上確認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三)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打印系統將于2024年10月23日9:00至2024年10月25日18:00期間開放,過期不再開放。請考生自行登錄事業單位招錄網(https://www.sydwzk.cn/gdzcqzp2024)下載和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考生根據準考證規定的考試時間和要求參加考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四)筆試
1.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綜合能力測試。主要考察考生從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必須具備的基本的能力素質,包括: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確保招聘的競爭性和公正性,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如部分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將取消招聘崗位。
3.筆試成績。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公布;考生通過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分數及是否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4.考生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考試組織單位申請查分。每個考生只能申請查分一次。
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
(1)主觀題、客觀題有無漏評;
(2)分數的計算、登記是否有誤;
(3)對違紀、違規、異常記錄有異議。
5.招聘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不安排筆試、不占用進入資格復審名額,經資格復審后直接進入面試環節,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
(五)資格復審
1.每個崗位按擬招聘人員數與面試人員數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按筆試成績高分至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如有考生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如未達到規定比例的,以實際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數量為準。
2.現場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3.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憑本人的準考證、身份證原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如確需他人代辦的,代辦人還需持報考人員的書面委托、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將視同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權利;現場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應當取消面試資格。
4.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5.因入圍面試人員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
6.被取消面試資格人員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申請復核。
7.資格復審合格、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將在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c.gov.cn)進行公布。
(六)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時,考生須持本人的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參加,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2.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主要是對考生的職業素質、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列為體檢人選;面試評委小組在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交由工作人員在候分室向考生本人送達面試成績通知單。
(七)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及面試成績按比例折算全部計入綜合成績后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考試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若同一職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招聘單位對同分數考生另行組織面試,并按此次面試成績的高低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四、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進入體檢的考生名單將在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c.gov.cn)進行公布。體檢安排另行通知,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入考察。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
(二)考察
各招聘單位具體組織考察。考察人選不符合招聘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考察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
五、公示與聘用
(一)公示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c.gov.cn)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二)聘用
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工作年限滿1年及以上的試用期為半年,工作年限未滿1年的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遞補工作原則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內完成。
七、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執行廣州市事業單位工資政策。按招聘單位公布的崗位情況聘用定級,并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聘用人員應在本區服務不少于5年。服務期間不可調出區外(除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但可報考公務員或辭職,并可按有關規定在本區事業單位間交流。
(二)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或證件不一致的,不得參加。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憑準考證及臨時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其它證件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指定復習資料,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社會上任何培訓機構均與本次招聘組織者無關。
(四)實行應聘人員誠信承諾制度。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當簽署誠信承諾書,承諾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并承擔不實承諾相關責任。應聘人員應將《誠信報考事業人員承諾書》(附件4)上傳報名系統。
(五)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報考條件,并具有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方可選擇相應崗位報考,所提交的材料須真實、準確、有效,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并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將違規造假人員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六)本公告涉及的“以上或以下”均包含本數。
(七)報考人員可在公告發布之日起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咨詢相關事項,其中:
1.報名時涉及具體招聘崗位條件疑問的,可在工作日咨詢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2.涉及網上報名系統操作疑問的,請咨詢:4008228076。
3.涉及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問的,可咨詢人事綜合管理部門:020-82720080、020-82720060。
4.對此次公開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反《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行為的,可通過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電話:020-82726285反映。
本公告由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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