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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東莞市教育局面向社會人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職員公告
2023-05-02 00:31:38閱讀()東莞市教育局為適應東莞市教育事業發展需要,保證我局下屬公辦學校及時補充師資隊伍,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東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方案》精神,東莞市教育局計劃于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會人員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校事業編制教職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薪酬待遇
東莞市教育局下屬公辦學校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由財政全額核撥,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工資福利待遇由市財政統發。本次招聘事業編制教職員崗位具體見《東莞市教育局2023年5月面向社會人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職員崗位表(社會人員)》和《東莞市教育局2023年5月面向社會人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職員崗位表(聘用合同制教師)》(簡稱《崗位表》,附件1和附件2)。
二、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對象為社會人員,指2022年5月及以前畢業且取得相應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并符合本方案和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其中東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師崗位僅限本鎮街內聘用合同制教師報考(市直屬學校聘用合同制教師崗位僅限本校聘用合同制教師報考)。東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師是指:符合省、市有關文件規定的從代課教師中招錄東莞市中小學聘用合同制教師資格,于2009年通過市教育局組織的選招聘用合同制教師考試考核,招錄為聘用合同制教師,目前仍在我市公辦中小學工作的人員。
東莞市公辦中小學校(中職、幼兒園)在職在編教職員或參加東莞市教育局公開招聘且已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不在本次招聘范圍內。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考者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要求的基本條件及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無外國居留權的港澳居民),具備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心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和技能條件等;
5.符合本方案和《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2.被開除公職或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或受其他影響錄用的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被依法依規列為失信對象或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肄業生、現役軍人和其他規定不能報考的人員;
8.違反師德行為并影響惡劣的;
9.未完成定向、委托培養服務年限的人員;
10.《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計算截至報名截至日。
(三)具體條件
1.年齡要求
(1)教師崗位。具備教育系列初級職稱的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具備中級職稱(教育系列和非教育系列)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年齡要求45周歲及以下;具備教育系列高級職稱的,或在東莞市公辦中小學任教5年(含)以上且具備教育系列中級職稱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年齡要求50周歲及以下。
(2)非教師崗位(專業技術崗位輔系列)。具備初級職稱的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具備中級職稱的要求年齡45周歲及以下;具有高級職稱的要求年齡50周歲及以下。
東莞市中小學聘用合同制教師報考面向聘用合同制教師崗位,報考年齡條件按我市有關文件精神可適當放寬。
2.學歷學位要求
(1)幼兒園、小學教師崗位,須具備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放寬至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學歷,不需具備學位:
①具備教育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具備崗位對應非教育系列高級職稱,或具備崗位對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
②在公辦中小學任教(幼兒園崗位須在幼兒園任教)超過10年(含)的專職專任教師(以合同、社保為準);
③在東莞市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崗位須在幼兒園任教)任教超過5年(含)的專職專任教師(以合同、社保為準)。
(2)中學(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職)教師崗位,須具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適當放寬學歷學位:
①在公辦中學任教1年以上(含1年)10年以下(不含10年)的專職專任教師(以合同、社保為準),可放寬至本科(學士)學歷學位;
②在公辦中學任教10年以上(含10年)的專職專任教師(以合同、社保為準),可放寬至本科學歷,不需具備學位;
③在東莞市公辦中學任教5年以上(含5年)的專職專任教師(以合同、社保為準),可放寬至本科學歷,不需具備學位;
④取得教育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具備相應崗位非教育系列高級職稱,或具備崗位對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可放寬至具備本科學歷,不需要具備學位。
幼兒園、小學教師崗位要求學歷學位是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不屬于放寬學歷學位范圍。
3.崗位專業要求,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本科及以上專業相符
①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與崗位專業要求具體見《東莞市教育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崗位專業對照表》,雙專業畢業可以用其中一個符合要求的專業報考,學位類別不能作為專業類別報考;
②普通高考錄取特長生的特長專業與崗位專業要求相符。
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為:學科教學、課程與教學論、教育學等專業的,其專業方向與報考的教師崗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相對應,高層次學歷可以報考要求低層次學歷的崗位。例如:報考者本科專業為數學,研究生專業為物理,他可以報考要求本科數學崗位、本科物理崗位和研究生物理崗位,不能報考研究生數學崗位。
(2)職稱與專業相符①中級及以上職稱專業(學科)與崗位要求專業相符;
②初級職稱專業(學科)與崗位要求專業相符,且具有與崗位要求專業對應2年及以上專職專任教師教學經歷(以合同、社保為準)。
(3)東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師報考合同制教師崗位的,任教該學科超過3年及以上的,可視同專業相符;
(4)專業相近。報考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相近,且報考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考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院校開具的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相近的證明材料,港澳學習、國外留學生還須提供相應材料的中文翻譯件。
4.教師資格證要求
報考教師崗位人員須取得招聘崗位相對應及以上學段的教師資格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可以適用本學段和低學段崗位,例如:初中語文教師崗位對應的教師資格是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職學校、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其中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證只能在擔任實習指導教師崗位。
5.職稱要求
(1)教師崗位的職稱要求。報考教師崗位人員應取得崗位對應教師系列初級及以上職稱或崗位學科對應非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具體職稱要求以《崗位表》為準。其中2021年畢業生暫未取得初級職稱的,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職稱才能聘用,否則取消聘用資格。非教育系列職稱須按要求轉評為教育系列職稱,崗位職稱要求與崗位等級相對應,如中級崗位須取得中級職稱才能報考。根據《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規定》有關文件精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畢業未滿3年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報考可不要求取得職稱。
(2)非教師崗位(專業技術輔系列崗位)職稱要求。報考校醫、財務人員、實驗員、圖書管理員等專業技術輔系列崗位的須取得崗位相對應初級及以上職稱,具體要求須與崗位等級相符。
(3)省外職稱須通過認定。考生通過評審或認定程序取得的省外專業技術職稱,應當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附件5)有關條件要求,否則視同無效。
以上為基本報考條件,具體各崗位報考條件見《崗位表》(附件1和附件2)和《東莞市教育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職員崗位專業對照表》(附件3)。
四、招聘程序
發布公告——現場報名(資格審核)——綜合素質考核(統一筆試)——試講(實操和結構化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一)發布招聘公告
4月28日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dghrss.dg.gov.cn/)、東莞市教育局(http://edu.dg.gov.cn/)和招聘單位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二)現場報名
1. 報名方式和時間。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間:5月10—12日,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各招聘單位現場報名地址詳見附件4。考生對照報考條件自愿選擇意向崗位,在規定的時間前往報名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其中報考聘用合同制教師崗位的僅限本鎮街聘用合同制教師?,F場報名需向招聘單位提交以下紙質材料:
(1)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教師資格證復印件、職稱復印件;
(3)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4)國有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屬于放寬報考年齡和學歷學位條件的需提供有關的職稱證書、勞動合同和近一年社保;
(6)東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師報考須提供與公辦學校簽訂的《東莞市公辦中小學聘用合同制教師合同書》,其中屬于放寬報考年齡的需提供相關任職、考核、獲獎等證明材料;
(7)以特長生專業、職稱專業或相近專業報考的還需按公告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8)報考者還可以提交個人所獲得的榮譽、獎勵、發表的文章、開設的公眾號(或其他自媒體)和社會實踐情況等相關材料。
以上材料須真實有效,提交復印件的同時需攜帶原件以供查閱。
2.報名要求
(1)每人限報一個符合條件的崗位,如出現一人報多崗位的取消報考資格;
(2)嚴格按照《公告》和崗位條件要求報名,個人條件不符的取消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
(3)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齊或因資格不符崗位要求而造成報考失敗的,責任自負,招聘單位不另行通知。
(三)資格審核
招聘單位于5月24日前完成對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工作,并將審核名單進行公布。
(四)核減崗位規則。除東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師崗位、要求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的崗位、小學要求研究生以上學歷的教師崗位不核減招聘崗位,其余教師崗位設開考比例為招聘人數的2倍。非教師崗位(專業技術輔系列崗位):校醫、財務人員、實驗員、圖書管理員等開考比例為招聘人數的3倍,核減規則如下:
1.報名階段核減崗位。當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人數不足開考比例時,相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例如:某校語文教師崗位招聘人數為3人,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有6人及以上,該崗位可招聘3人;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只有4人或5人,該崗位可招聘2人;符合報考資格的只有3人或2人,該崗位可招聘1人;符合報考資格只有1人的取消該崗位全部招聘人數。
2.考試階段核減崗位
(1)教師崗位。從綜合素質考核的達標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人數2倍確定入圍試講人員,不達比例的相應核減崗位。例如:某校語文教師崗位招聘人數為3人,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有6人,報考階段不核減崗位,綜合素質考核達標(80分及以上)人員4人,此階段需核減1個崗位,試講階段可招聘2人。
(2)非教師崗位(專業技術輔系列崗位)。從統一筆試合格人員中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人數3倍確定入圍實操人員,統一筆試合格人員不達上述比例的,全部成績合格人員入圍實操環節,不核減崗位。例如:某校校醫崗位招聘1人,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20人,統一筆試后從合格人員中從高到低確定3人入圍實操環節,實操達標人員只有2人,2人全部進入結構化面試環節,不核減崗位。
(五)考試。教師崗位:綜合素質考核和試講;非教師崗位(專業技術輔系列崗位):統一筆試、實操和結構化面試。
1.教師崗位考試
(1)綜合素質考核
①考核時間和地點:2023年5月底—6月上旬;東莞市內指定考場,具體時間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②考核形式。綜合素質考核為現場考核,各招聘單位可通過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集體面試、筆試等形式中任選一種或多種形式結合對符合資格的考生進行考核。其中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和心理健康教師崗位的考核形式可直接為實操,實操考試期間,考生可自帶考試相關的用具(音樂器具、運動器具和畫筆工具等),上述學科崗位也可在實操考核基礎上增加其他考核形式,報考同一學段同一學科崗位(同一崗位代碼,下同)的考核形式和題目相同。
③成績。各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為考生考核成績,同一學科如設多個考核科目的全部考核項目成績的平均分為考生的考核成績(其中加試實操的崗位,實操成績占考核總分的50%),考核成績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數,考核總成績達標分數線為80分,不達標的不入圍試講環節,不計算入總分,不予錄取。綜合素質考核成績按50%計算入總分。
在東莞市教育局官網公布入圍試講人員名單。
(2)試講。試講由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單位共同組織,考試時間:6月中下旬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①考試形式。形式為現場試講,考生現場備課30分鐘后進行8分鐘的片段教學。
②命題。試講考試題目于考試前當場隨機從崗位對應的課本(書本)中隨機抽取,同一崗位同一題目。
③試講考試流程:考生簽到(遲到者取消考試資格)——抽簽——試講備課(30分鐘)——考生試講(8分鐘)——簽領成績——考試結束。
④考試要求
一是考生攜帶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證件按時報到并參加考試,不得遲到,不得違反考試紀律,服從安排,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二是考試期間,考生不得向評委透露個人信息,否則取消考試資格;評委不得詢問考生個人信息,否則按違反考試工作紀律從嚴從重處罰;
三是試講備考環節,考生除可攜帶空白紙和筆進入備考區外,其余物品均不能攜帶;
四是試講考試期間,考生可攜帶試講備課教案進行考試。
⑤成績。試講成績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數,達標分數線為80分,不達80分的不計算入總分,不予錄取。試講成績按50%計算入總成績。
2.非教師崗位(專業技術輔系列崗位)考試
(1)統一筆試。統一筆試為閉卷考試,考試時間:6月中旬,具體見準考證,考生于6月1日前通過報名系統查詢考試地點和相關安排,或由招聘單位另行公布。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培訓機構。統一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從該崗位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人數3倍入圍實操和結構化面試,達標人數不達此比例的,全部合格人員入圍,統一筆試成績按40%計算入總分。在東莞市教育局官網公布入圍實操人員名單。
(2)實操
①考試時間和地點:2023年6月中下旬;東莞市內指定考場,具體時間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②實操考試期間,考生可自帶考試相關的用具,報考同一學段同一學科崗位(同一崗位代碼,下同)的考核形式和題目相同。
③成績。各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為考生實操考試成績,成績為百分制,達標分數線為8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數,不達80分的不計算入總分,不予錄取。成績不達標的不入圍結構化面試環節,實操成績按30%計算入總分。
(3)結構化面試。考試時間:6月中下旬,具體考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荚囆问綖楝F場結構化面試,同一崗位同一題目??荚嚵鞒蹋嚎忌灥?遲到者取消考試資格)——抽簽——面試(15分鐘)——簽領成績——考試結束。結構化面試成績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數,達標分數線為80分,不達80分的不計算入總分,不予錄取,成績按30%計算入總成績。
3.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到低1:1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如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影響擬聘結果的,教師崗位先按試講再綜合素質考核的分數高低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均相同需進行加試;非教師崗位(專業技術輔系列崗位)先按統一筆試再實操再結構化面試,均相同需進行加試。總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總成績(教師崗位)=(綜合素質考核×50%)+(試講成績×50%);總成績保留所有小數。
總成績(非教師崗位:專業技術輔系列崗位)=(統一筆試×40%)+(實操考試×30%)+(結構化面試×30%);總成績保留所有小數。
(六)體檢
本次招聘體檢地點設在東莞市內符合體檢資質的醫院,具體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無理由遲到者視為放棄體檢資格。體檢程序、項目、紀律、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規定執行,并根據教師入職背景審查需要增加檢查項目,其中血壓、色盲、聽力等可以當場確定結果的項目可現場提出復檢申請并當場完成復檢。
(七)考察
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須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疾旃ぷ靼凑铡稄V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察及聘用工作的通知》(東人社函〔2020〕74號)以及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莞市教育局網站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
(九)遞補
因擬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經查實不能聘用的,或擬聘人員放棄聘用導致崗位空缺的,用人單位在限期內根據實際情況可按程序申請并經審批后可遞補。
(十)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為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按相關規定程序和權限報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辦理聘用手續。
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考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聘用,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對審查沒有結論或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的擬聘人員因個人原因未能于一年內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
招聘單位要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新聘人員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后正式定崗。招聘單位新進人員入職后,除有法律法規等規定的情況外,3年內不得辭職;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項
(一)年齡計算時間截至報名首日,任教年限按學年進行計算,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8月。
(二)我市公辦中小學校編外教師和民辦學校教師進入擬聘用名單的,應在原單位完成本學年(至2023年7月)教學任務后方可離職。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 考生個人條件與報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偽造、涂改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提供虛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應聘資格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有違法犯罪記錄或其他不適合從事教師職業的記錄;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近兩年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認定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
5.應聘、調動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擬聘用人員經查詢發現有《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規定情形的,不得錄用;
8.不符合資格報考我市公辦教職員的其他情形。
(四)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改卷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鎮(街)教育主管領導和直屬學校負責人需要申請回避的報教育局報備,其余人員需申請回避的按管理權限報備。
六、咨詢電話
考生可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內,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撥打電話咨詢。
為避免因咨詢電話擁擠而影響報名,考生應先詳細閱讀公告和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問,請撥打崗位表中各招聘單位聯系電話咨詢。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考生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東莞市教育局聯系電話:0769-23660893;0769-23660996;0769-23126003。
東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1.東莞市教育局2023年5月面向社會人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職員崗位表(社會人員).rar
2.東莞市教育局2023年5月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校事業編制教職員崗位表(聘用合同制教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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