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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重慶市渝北區赴高校招聘衛生健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2021-05-16 21:03:07閱讀()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區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赴高校面向2021屆高校畢業生招聘衛生健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本次赴高校面向2021屆高校畢業生招聘衛生健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衛生事業,具有較好的職業素養;
4.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崗位一覽表》;
6.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渝北區在職在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簡章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18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5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以即將取得的最高學歷(學位)及對應專業報考,并憑學生證和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考。其中,國內高校就讀的,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國外高校就讀的,須在2020年8月1日后畢業,且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獲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
在普通高校就讀且未畢業的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5)進行專業資格審核。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五)特別說明
本簡章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
本簡章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簡章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參加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入學時將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以及在國(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讀且畢業時間在2020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之間的畢業生。
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參加本次招聘的人員,視為應屆高校畢業生,但已被或曾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除外。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相應調整的,將通過渝北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ybq.gov.cn/)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及時公告,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及地點
現場報名時間: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地點:重慶市渝北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一樓會議室(渝北區兩路街道雙鳳路186號)。
2.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考生報名時須提供《渝北區2021年赴高校招聘衛生健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和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凡是符合簡章和崗位所規定條件的,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資格審查所需材料見附件3。
3.應聘人員屬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在現場報名時向招聘方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五、考試考核
各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比須達到2:1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凡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之比超過8:1的,將對此崗位應聘人員進行筆試,按照考核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2:1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考核人選,若最后一名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參加考試考核。
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在報名現場公布。
1.筆試
筆試分值為100分,時間60分鐘,采用閉卷筆答方式,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衛生類)》,考試大綱參照《2021年上半年重慶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大綱》(2021年3月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發布)內容執行。
2.面試
本次考核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確認簽字。
面試分值100分,時間10分鐘,重點考察考生職業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質、心理素質、思維能力、個性特長等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確認簽字。
3.總成績計算:
組織筆試的: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未組織筆試的:考試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
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凡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確定為擬簽約人員。
考生各科成績、考試考核總成績、體檢人員、簽約人員名單等相關事宜,在考試考核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渝北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ybq.gov.cn/)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公布。
六、簽訂就業協議
根據擬招聘崗位和數量,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1:1等額確定擬簽約人選。若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學歷以及大學期間各專業學科平均成績(必修課)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采取加試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確定,以加試結構化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擬簽約人選。
擬簽約人員于考核結束當日,與招聘單位現場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中須明確違約行為以及違約責任。如有考生本人棄權,則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崗位范圍內,在面試成績70分及以上符合條件的考生中按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實行雙向選擇。
已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考生畢業后持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材料,于2021年7月31日前到渝北區衛生健康委人事科接受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參加體檢。未按期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并履行違約責任。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在考生畢業后進行。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委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會同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學歷學位和招聘崗位要求的獲獎情況、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查詢學位、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準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前述規則遞補。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八、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渝北區人民政府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有關程序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審批同意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聘用人員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1年,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全部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渝北區最低服務滿5年以上,方能交流、調動,未滿規定服務期提出解除人事關系者,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報考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報考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區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一、其他事項
本簡章由渝北區人力社保局、渝北區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
(一)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方式暢通,并在“渝北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ybq.gov.cn/)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上查詢本次考試相關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或聘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三)請考生不要輕信手機及網絡上發布的“考試真題”、“面試保過”等騙取高額費用的詐騙信息。
報名、資格審查、簽約咨詢電話:渝北區衛生健康委 023-67802789、023-67828123;
考務咨詢電話:渝北區人力社保局 023-67806609、023-67825273。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1.渝北區2021年上半年赴高校招聘衛生健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渝北區2021年上半年赴高校招聘衛生健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4.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8月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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