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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2021-03-28 10:04:44閱讀()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學校概況
重慶城市職業學院是教育部備案,市政府舉辦市教委主管的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學校前身為重慶市工會干部學校,于2004年與重慶市職工大學合并組建重慶城市職業學院,迄今已有70年的辦學歷史。學校是全國職工教育先進單位、全國工會先進教學單位、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重慶市工人先鋒號。
學校占地808畝,校舍15萬平方米,正在推進新校區建設。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6082萬元,館藏圖書41萬冊。現有高職基本學制學生8631人,連同400余名社會擴招在籍學生將達到9000人,即將辦成“萬人大學”。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方針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5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重慶城市職業學院2021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簡章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6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5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其中應屆畢業研究生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應屆畢業研究生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交。
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5)進行專業資格審核。
專業資格審核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經負責專業資格審核的單位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五)特別說明
本簡章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3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3年;如職員9級以上,均含職員9級,以此類推。
本簡章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簡章發布之日計算。
五、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提交報名申請
報考人員自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6日18時,下載填寫《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公開招聘應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和《重慶城市職業學院2021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應聘人員個人信息表》(見附件3),如實填報后整理成壓縮文件并將其命名為“招聘崗位+序號+姓名”,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投寄至學校官方郵箱cqcvchr@163.com。凡是不按規定完善報名手續并提交材料的,按照無效報名處理。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崗位中符合自己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報本人情況,填報內容如有虛假、隱瞞,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二)資格初審
學校根據報名者提交的《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公開招聘應聘人員報名表》和《重慶城市職業學院2021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應聘人員個人信息表》對照崗位報考要求,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并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凡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1.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審查要嚴格對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和招聘公告進行,準確把握審查尺度,統一審查口徑,不得隨意放寬招聘崗位條件。報考人員請于報名5日后登錄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官網(http://www.cqcvc.com.cn/)“城職招考系統”浮動板塊查看初審結果。如因填報信息錯誤而未通過審核的可在2021年4月11日上午12時前聯系學校徐老師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筆試。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崗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崗位(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可咨詢學校)。
2.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21年4月12日上午10:00前在學校官網右上角“城職招考系統”版塊完成網上繳費(收取100元/人),確認參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確認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3.未達到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須達到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有關情況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后,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4.打印準考證。資格初審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于筆試開考前3天登錄學校官網查詢初審結果版塊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為公共科目筆試,面試項目包括專業技能測試和綜合面試。各崗位具體考試科目項目詳見《一覽表》(附件1)。
(一)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考試大綱參照《重慶市2020年公開招(選)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大綱》(2020年6月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發布)內容執行。
采用閉卷筆答方式,不指定復習教材,分值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
考試時間暫定為2021年4月17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官網(http://www.cqcvc.com.cn/)通知公告公布為準。
在筆試中有缺考的,不得進入后續環節。
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的人選,按照專業技能測試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5:1比例(四舍五入),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的人選應按在學校官網(http://www.cqcvc.com.cn/)通知公告通知的時間和材料要求(見附件6),接受心理測試和資格復審。
(二)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在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的人選名單公示期內或公示結束后10日內進行。參加專業技能測試人員須先參加心理測試。心理測試將在具有心理檢測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心理素質、心理健康等綜合情況。測試結果不納入考核總成績,但作為是否錄用的重要參考依據。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官網(http://www.cqcvc.com.cn/)通知公告。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主動放棄者,其缺額可按報考該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次數由學校研究確定。若遞補人選筆試總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
應聘人員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在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向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四)面試
面試由重慶城市職業學院組織實施,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進行指導和監督。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面試項目各項分值均為100分,各項面試時間分別為:試講15分鐘、實操不低于10分鐘、綜合面試10分鐘。各崗位面試項目根據《一覽表》(附件1)標示的考試類型,采取專業技能測試(試講或試講+實操)+綜合面試的形式進行,具體測試內容、時間及地點通過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官網(http://www.cqcvc.com.cn/)通知公告公布。
進入綜合面試的人選,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按照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3:1比例(四舍五入)確定。若最后一名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環節人選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若實際參加專業技能測試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四舍五入)競爭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四舍五入)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應聘人員屬急需緊缺人才的,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可進一步降低競爭比例開考。
面試組織工作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綜合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五)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綜合面試成績×40%
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當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學歷層次、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綜合面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專業能力測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重慶城市職業學院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重慶城市職業學院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重慶城市職業學院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察對象本人說明原因。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的,其缺額按面試人選遞補規則進行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一次性規則遞補,遞補次數由學校研究決定。需遞補的,按該崗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且遞補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試小組中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上人員的面試平均成績。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學校官網(http://www.cqcvc.com.cn/)通知公告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筆試及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崗位招(選)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備案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報考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報考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主管部門會同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一、其他
(一)此次公開招聘人員需在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工作至少五年以上。
(二)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本簡章由重慶城市職業學院負責解釋。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咨詢電話:023-49578588 徐老師,023-49578102 楊老師。
2.請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3.學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1. 重慶城市職業學院2021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公開招聘應聘人員報名表
3.重慶城市職業學院2021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應聘人員個人信息表
4.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
5.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版)
6.現場資格復審需提交材料
附件下載:
附件2: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公開招聘應聘人員人員報名表.docx
附件3:重慶城市職業學院2021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應聘人員個人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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