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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市學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24-04-12 22:09:50閱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學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成立于2021年8月,是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從事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組織開展學校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理論研究、業務培訓、實踐探索等工作,以及完成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2〕24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工作需要,中心將組織實施2024年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此次計劃招聘7人,詳見《北京市學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治立場堅定,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職業道德,恪守工作紀律,服從中心和所在部門工作安排。
(三)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均為報名應聘人員獲得的最高學歷所對應的專業)。
(五)招聘范圍:限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畢業時能夠如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
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報考。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擇業期內應未繳納社會保險)。
2023年7月1日至報名截止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學歷認證、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
(六)崗位要求為應屆畢業生(北京生源),應為北京市常住戶口(上學期間的學校集體戶口不屬于北京市常住戶口)。崗位不限戶籍的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須符合北京市關于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引進的各項相關要求。
(七)30周歲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35周歲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曾因違紀違規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九)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下午17點整。
(二)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在線填寫北京市學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報名表(網址:http://lxi.me/vnfkc),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并上傳相關材料(全部材料均限制為PDF版本)。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成功后簡歷不可修改。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取消本次公招所有報考資格。請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報名并上傳相關材料,逾期無效。
1.《北京市學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手寫簽名。
2.教育部學歷在線驗證報告(本科至最高學歷)。
3.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本科至最高學歷)。
4.身份證正、反面在一頁紙上的復印件。
5.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和本人頁復印在一頁紙上的復印件。
6.院校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推薦表須明確標注畢業生的培養方式、專業、學歷、學制和畢業時間等,如未明確標注相關事項的,需同時提交畢業學校校級就業指導部門出具并蓋章的證明)。
7.2024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單原件。
(1)成績單上有非百分制的須提供說明(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2)成績單上如果有重修或補考的科目,而成績單上又沒有注明此課程是否為必修課,則須提交校級教務部門出具的證明(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3)2022年和2023年畢業生還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提供最高學歷畢業后無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可用支付寶查詢截屏)。
(4)國(境)外學歷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高等教育文憑認證書》。對于專業目錄中沒有具體對應的國(境)外專業,考生在資格審核時需提交與專業相關的證明材料,包括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和學習內容等情況,中心根據職位專業需求進行審核。
8.崗位要求所需資格條件的其他材料(要求中共黨員的需提供學校或相關機構開具的證明)。
(三)資格審核
根據招聘條件要求和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中心將通過短信和郵箱通知資格審核結果。
(四)筆試
筆試為綜合知識測試,采取閉卷的方式,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筆試時間及地點將通過短信和郵箱另行通知。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五)資格復審
中心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所需材料后續另行通知。如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者,根據該崗位筆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入圍面試。
(六)面試
各招聘崗位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擬招聘人數1:5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通過合格線人數未達到1:5的崗位,按照通過筆試合格線實際人數組織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將通過短信和郵箱另行通知。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七)考察、體檢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按照50%、50%的權重計入綜合成績。崗位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
中心統一組織考察、體檢工作,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素質能力、學習實踐情況、人事檔案等,體檢標準參照有關體檢標準執行。
以上各環節如有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者,由本單位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后,決定是否根據該職位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1.中心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信息將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一經開始,如再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遞補。
2.無異議者予以聘用,按有關規定辦理入職手續。聘用人員薪酬待遇按照北京市、上級主管單位和中心有關規定執行,享受北京市事業編制待遇。
四、注意事項
(一)從報名到招聘工作結束,應聘人員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郵件等聯系暢通,因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應聘人員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二)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體檢、調檔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核工作貫穿于本次公招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當事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本單位對資格審核結果具有最終解釋權。
(四)此次公開招聘各環節,如遇特殊情況,將適時予以調整。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劉老師、趙老師,聯系電話:67615094。
附件:
1.北京市學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
2.北京市學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報名表
北京市學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
2024年4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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